来到这里好几天每天啃的都是窝窝头,吃的是水煮白菜萝卜。想吃白花花香喷喷的米饭,那只能是奢望。杨金花说了,那么金贵的米,只有皇家和京城中那些王公大臣才吃得上的。
同安镇上虽然只有这悦来客栈一家客栈,但生意并不是很好,毕竟离京城近很多人为了省钱可以连夜赶路,官方又在这里设了一个驿站。来投宿的就是普通百姓,为了生意,客栈主要还是经营中午和晚上两餐饭食。就这样生意也平淡得很,所以客栈做饭都是由杨金花负责。
客栈有铁锅,可杨金花用铁锅炒菜和用瓦罐煮出来的毫无区别,还舍不得放油和盐。吃了五六天,嘴里能淡出个鸟来的金悦儿主动接过了杨金花手中的锅铲,帮忙做菜,再加上会的几样都是现代的菜式,味道相当不错。
闻着锅内的香气,杨金花忍不住用筷子夹一块一尝,美味佳肴,端出去很是受客人欢迎。
自此,金悦儿就成了客栈的厨子,杨金花好说歹说金悦儿才同意,并且金悦儿只管掌勺,洗菜什么的都是杨金花的,还给月银三百钱,在同安镇可是最高的工价钱。
没想到,无意间就将工作给找到了,虽然钱少了些,不过在这里也不花什么银钱,而且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回去了,要这么多钱也没用。
杨金花十岁的儿子薛明浩每日最喜欢跟着金悦儿,金悦儿会讲的童话故事给他听,他如今在同安镇已经成了红人。他有有趣的故事,小伙伴们有好吃好玩,互惠互利。
有次金悦儿去河边发呆,薛明浩跟着去淘气的抓了一盆小鱼,金悦儿将小鱼腌了,裹了面粉一炸,外焦里嫩,成了客栈有一个招牌菜。
后来孩子们都知道讲故事的人是金悦儿,为了听故事也为了吃可口的炸小鱼,河里多了摸小鱼的孩子们。金悦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对孩子们耐心十足,这些普通百姓家的孩子没读过书,希望自己的故事对他们有所帮助。闲暇的时候也会教他们认字,渐渐的成了镇上的孩子王。
镇上的人都很朴实,知道自家孩子在金悦儿那里认了字,在这个世界识字的都不是普通人,对金悦儿十分的尊敬。家里有什么好吃的,会让孩子送去给金悦儿。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