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尔斯靠在椅背上,手指摩挲着鼻尖。
这是《贝壳街侦探》中的主角汤普森先生在思考时的经典动作。
“所以,我们的目标范围从一开始就只有这座城市的南部和西部,只有奎姆修斯区那样水质浑浊的地方,才能养下他们那两条大鱼!”
“哦!菲尔斯,你的比喻简直和诗歌一样华丽。”
“唉……”菲尔斯叹了口气。
如果以袖珍为时尚的话,自己这位同僚的脑子大概是整个繁星城最潮的东西了。
当然,这话菲尔斯是不会当着格伦的面说的,倒不是怕他生气,而是担心他会一脸无辜地挠挠头,问自己是什么意思。
“不要和白痴解释得太多,否则你自己也会变成白痴!”
这句话也是出自《贝壳街侦探》……嗯,真是至理名言。
这时,格伦突然把脑袋一歪。
“又干嘛?”菲尔斯挑眉问道。
“好奇怪,罗赛长了四条腿吗?”
“除非你变成楼下马车里的其中一匹,否则不可能。”
“我也这么觉得,”格伦眨眨眼,“可我怎么听见了这栋楼里有四条腿的脚步声?”
“怎么可……”
话音未落,菲尔斯脸上的神情陡然一变。
罗赛当然不可能长了四条腿。
自己也早就吩咐过,不要让其他人进入这栋楼,就连楼里的内部法阵也是他亲自刻下的。
那这个多余的脚步声,是哪里冒出来的?
……
罗赛刚从办公室里走出来的时候,心情还是很不错的。
研究所里出来的神秘【科员】出现在自己面前,远在爵溪城的伯爵府也特意发来电报,示意一切听从他们的安排。
罗赛知道,这是个难得的机会,之后是继续在繁星城当一个纺织厂的小厂长,还是有机会更进一步,接触到伯爵大人核心圈子的生意,就看这次的任务了。
他心中的激动之情难以掩盖,走起路来都昂首挺胸。
不过走着走着,他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
罗赛感觉,自己的脚步声似乎有“回响”。
他穿的是那种硬底的中跟皮靴,走路的时候本来就会“咯吱咯吱”的,脚步声比较明显。
但又好像不止这个声音……
罗赛越走越慢,越走越慢,走到楼梯口中间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
冷汗从头顶滑落,整个后背都变得有些僵硬。
罗赛壮着胆子缓缓回头,朝身后扫视了一圈。
空荡荡的走廊外,没有一点声音。
他咽了一口唾沫,像是松了口气。
“嗨……真是自己吓自己。”
故作轻松的语气,罗赛摇摇头,准备继续下楼。
就在低头的瞬间,他的脑海中“轰”的一声。
在楼梯中间的缝隙里,露出了半张脸,距离自己的皮靴只有半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