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所关注的独栋小洋楼,面积为128平米。
一楼的店铺,二楼和三楼加一起相当于256平米,售价为280万人民币,即每平米价格为1.09万。
这种独栋小洋楼的价格,远高于普通的商品住宅,大约高出三倍。
当然,三倍购价附送一楼铺面,这是相当划算的。
张强对这个房子感到很满意,所以在中午吃饭之前,他特意买了两条好烟和两瓶好酒。
张强之前已经注意到,珍姐的老公看似斯文,他不仅喜欢喝酒,还抽烟。
“这位就是张老板吧,果然年轻有为啊。”
牛总热情地打招呼,显然他已经从珍姐那里得到了消息,并带来了华府小区天字楼的资料。
包括张强所看中的独栋小洋楼,以及尚未售出的联排别墅等资料。
“牛总,幸会。这次麻烦你了。”
张强礼貌地回应道。
一般来说,像张强这样的客户,根本不需要牛总亲自出面。
销售中心的任何一个经理,都足以全权负责这样的事务。
然而,牛总这次却亲自带来了资料,这明显是因为珍姐的关系。
这让张强感到有些意外,他不确定珍姐为何有如此大的面子。
牛总心里非常清楚,珍姐夫妇虽然自身实力有限,但他们背后的家族势力庞大。
作为开发商,他们得罪不起当地的住建部门等权力机构,因此对于珍姐的请求总是尽量满足。
“那里哪里的话,张总太客气了。”
牛总笑着摆手道。
“目前手上这些房源,以前有多少人盯着,如今是房地产的寒冬,还要承蒙张老板这样的大老板多多关照。
如果张总你满意,那我们也不用再签什么购房协议了。
有珍姐的保证,这事情就板上钉钉了。”
张强听后非常高兴,他知道牛总这么说也是给足了珍姐面子。
虽然只是口头上的承诺,但对于张强来说已经足够了。
他相信牛总会信守承诺,珍姐帮他顺利买下这套独栋小洋楼,张强自然而然也欠珍姐一个大人情。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潜在买家,常常会在正式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先与卖家签订一份意向协议书。
张强的经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弟弟张云与他的朋友一起去看房,弟弟朋友并在销售人员的影响下,匆忙地签订了一份意向协议书,并支付了两千元的押金。
但后来,老弟的这位朋友意识到,她当时的经济状况,并不允许他立即购买房产,需要至少再等两年,才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
问题在于,那份意向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如果买家在协议书规定的有效期内,通常为三个月内,未能与卖家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所付的押金将不予退还。
张强弟弟的案例反映出,在签订此类意向协议书时,买家必须格外谨慎。
应该仔细阅读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其中的含义和后果。
如果可能的话,买家应该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珍姐慢走,下次有时间,我再请你吃饭。”
若非珍姐出面,张强不会想到买天字楼,即使想到,也不会这么顺利。
“张老弟,怎么样,还行吧?”
午餐后,牛总陪同张强一同实地考察,并特地指示销售部门,准备了详尽的资料供参考。
“房子没问题,剩下的就是回去看一下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