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必去深究,人之初是性本善,亦或是性本恶。生来皆白纸一张,每一笔都是成长。来自后天的耳濡目染似乎更能决定人性轨迹的导向。尽管如此,在良善的教导下未必不会出穷凶极恶之徒,在恶毒的教唆下未尝不会有行善积德之人。
善恶之说,不应以天性来一概而论,反倒像是生命在成长过程中的诸多因果所致。然而就在这千丝万缕之中,肩负承上启下的儿时经历是怎么都绕不开的。老话说三岁看到老,有着可窥一斑而知全豹的异曲同工之妙。
尚在摇篮之中的我,成为了几个孩童无恶意下恶行的无辜受害者。有幸体验了一把什么叫有心之举的无意之事。
那是发生在什么季节,我自是不知的,也用不着大费周章去考证,就连大致的过程,也是多年后全凭知情人的只言片语得知的。
我的父亲排行老四,上有三个哥哥,下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那时,我父亲的大哥有一个儿子,二哥有三个儿子,三哥有一儿一女。我的出生无疑是给这个本就人丁兴旺的大家庭又增添了一员。
在农忙的时候,或大人们家务缠身的时候,一般会让稍微年长一点的孩童帮着照看一下年幼的孩童,过于懂事的孩童则被指派干活去了。
我就是在那样的家族环境里,获得了自出生以来的第一道殊荣,它位于头顶,摸上去的手感大致会和寺庙里的戒疤差不多。虽然不可能去摸和尚的脑袋,但我却可以摸自己的。这也不失为俗世之人因此拥有了出家之人的戒律象征。
孩童通常惯于模仿大人的言行,以此来标榜自己并不是个乳臭未干的孩童,尽管在某些时候确实也会赢得大人们戏虐般的赞誉。
信以为真的后果便是,误以为凡是大人的言行都是值得效仿的,自然也就包括了一些不应被效仿的习性。
譬如,一些好奇心强的孩童,会偷拿一支烟用火柴点燃,或捡起尚未熄灭的烟头,去做一些他们觉得有趣的事情,尽管那些事情在大人的眼里是顽劣的表现。
在一穷二白的农业社会里,身处乡村的孩童基本属于放养式的自由成长,就像肆意生长的花草树木,只要不是过于歪斜,是无须理会的。如此这般免不了会被认定为疏于管教,准确来说是大人们有限的精力,无暇去顾及有关言传身教这方面的琐事。
于是,贪玩成性的孩童定然不会心无旁骛的去干枯燥乏味的照看工作。尽管在口头上应允了下来,但可能一溜烟的工夫就撒丫子跑开,当然了,也可以一溜烟的工夫又跑回。
就在这欢快的来来回回里,许是跑累了,许是被我身上盖着的被子图案吸引了,那栩栩如生的孔雀眼睛,让他们中的一人突发奇想,决定用烟来点睛。
一个又一个点着,终归是点没了,当新鲜的刺激感褪去,会不会意识到闯祸了呢?在反应过来的惊慌失措中,有没有可能一不小心点到我的头顶呢?
这种概率就像墨菲定律,起初是他们的欢声笑语,继而是我的嚎啕大哭,最后是闻声赶来的大人到达现场时的勃然呵斥。当这场没有人会希望发生的意外如约而至,立马让做贼心虚般的孩童们作鸟兽散。
发生这样的事情,一顿棍棒教育是十分有必要,同时也是捉襟见肘的常态化手段。用大人们的话来说,就是不打不足以长记性。也给了在思想上有所欠缺,耐不住性子去教育一个很好的台阶。不可否认的是,简单粗暴的棍棒教育往往见效最快,吃痛的感觉至少可以维持在一段时间里不敢造次。
儿时的吃痛是弹指即逝的,儿时的快乐是随处可见的。这也成为了在往后的时光里,经常被人们提及儿时是快乐的原因所在。倏忽之间,我从蹒跚学步到吃饭不用人喂,具备了一定自主能力的同时,也具备了些许记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