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想告诉整个世界,我更想只告诉她。我的心很小,容下她刚刚好。我的眼里除了她,什么也没看见。
再后来,我们分手了。互相祝福的时候,她说她没有爱情了,幸福于她而言只是奢求。我的心猛得颤抖了一下,很痛很痛……
就在那一刻,我发觉自己对婚姻的怯懦,辜负了她,也辜负了爱情。自此,我的心开始沉寂。在分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心再也无法敞开接纳谁的进驻。
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逐渐降低,爱人的能力趋于消失殆尽。我不再善于交流,不再愿意表达。我的口才一落千丈,我的性格变得腼腆内向。我开始用文字去伤怀,写了删,删了写。一首首诗宛如诗人,一段段话宛如作家。最终,全部归于零,恰如这段恋情的落幕。
我用了整整八年的时间,来祭奠逝去的爱情。有人不禁会问人生中的大好时光,就这么为了一段感情值吗?
我的答案是值,感情经历不在于多,在于真。真心何其稀有,遇见何其有幸。这便是我宁缺毋滥的缘由。遇到契合的灵魂并不容易,上天不会安排太多次,特别是不懂得珍惜之后。
有人终其一生都遇不到相爱的人,那些说婚姻就是搭伙过日子的人便是最好的佐证。我岂会不知有些人一旦错过,将再无交集的可能。就像那句再见,再也不见。就像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我原本打算写下每一个能够想起来的相处细节,以我的细心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做到的。但我并不想那样做,对初恋的深情,只会被冠以忘不掉的罪名。
有哪个女人能容忍一个男人的柔情都给了初恋呢?有哪个女人是不爱吃醋的呢?又有哪一个女人不是感性的呢?
当我写初恋的时候,事实上极大可能性触犯了我未来老婆的逆鳞。毕竟很少有人的初恋和老婆是同一个人,我自然属于不是的那一类群体。
可我终究还是选择写了,虽然在尽可能的控制笔墨。之所以写,是因为再未遇见那样的爱情。而我想写的只是爱情,是那可遇而不可求的爱情。
我的内心做过一场自我对立辩论的思想斗争。若权衡利弊的话,自是不会写。若等量齐观的话,自是可以写。
我在想,若有幸再次遇到爱情,写下这些是不是可以引以为戒呢?是不是可以避免重蹈覆辙呢?一个人会不会想起初恋,不取决于那个本就消失于人海的初恋,而是取决于当下的恋人会不会让你的潜意识去想起。
胜于初恋的爱情,才是走向婚姻的关键。如若不然,保持单身难道不应是最佳选择吗?我是爱情主义者,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亦是。我的爱是感性的,我的爱是理性的。
可能是我曾拥有过爱情,因此有幸获得了一套感知系统。貌似爱情的模样,在我这里不太可能蒙混过关。更不用说现如今那些快餐式的恋爱,在我看来根本不是爱情,更像是欲望在作祟。
沉不下心来相爱的结局显而易见,不是分离便是离婚,总之一定会是伤痕累累。相爱当中的付出和收获符合能量守恒定律,倘若有一颗真心失衡,必定是另一颗的摇摆不定。可是啊,大多数的恋情,所遇之人连真心都谈不上,这不得不说是这个时代莫大的悲哀。
我相信世人所期许的一定是:时间为媒,余生为聘;以汝之名,冠吾之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