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觉醒来,莫有银提着一把猎枪出门,叫上陆向东就往山里面走去。
莫有银觉得陆向东憨厚老实,真是一个难得的打猎好帮手,用三十年后的时髦语来说,那就是好搭子。
打猎时有一个同伴,在深山里更有安全感。
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彼此有所照应,山里面有狼,要是单独一个人行动,很容易被群狼盯上,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前几年,有传言说邻村一个山民被野狼吃了。
当村民们找到他的时候,只剩白骨和被扯烂的衣服,从此大伙儿就不太敢到那片原始森林里去。
那个地方叫野狼峰,上面有一片茂密的森林。
夏季山里面长出来许多蘑菇,中华鹅膏菌、红椎菌、银耳菇、松茸、鸡枞菌等等。
这些野生蘑菇营养价值非常高,吃起来很美味,拿到乡里也能卖上价。
村民们经常漫山遍野寻找蘑菇,不过极少有人敢单独走进野狼峰的那片森林。
就是两三个人结伴,也会感到有点儿发怵。
“我们进野狼峰吧,你怕不怕。”莫有银神情严肃的对陆向东说道。
陆向东听到野狼峰三个字,走路时身体突然一滞,他愣住了。
那可是一片吃人的森林啊,由不得他不害怕。
听到莫有银想去,虽然他有点儿恐惧,却依然咬牙道:“去就去,富贵险中求。”
于是,两人三狗往野狼峰走去。
他们身上带着枪,但是鸟枪换弹需要时间,面对危险就不是很好用。
莫有银取下腰间的柴刀,找到一棵枯木,砍下来塞进柴刀柄部的圆口里。
一把两米长的柴刀就做好了。
“银哥,那里不是有两棵小楠木吗,村里人加长柴刀不都是用楠木嘛,它结实耐用。”
莫有银瞥他一眼,悠悠道:
“家里面用的都是干的楠木,现在我们砍来用,沉不死你,还没走进森林,人就累得半死咯。”
陆向东闻言,讪然道:“这样啊,我欠考虑了。”
他们走进那片森林,周围是幽暗静谧的环境,真的有点儿阴森恐怖。
三只土猎犬也不乱跑了,紧跟在主人左右。
莫有银心想道,这几只狗倒是不闹腾了,它们竟然也知道害怕。
陆向东捡起一颗干松塔把玩,轻声道:“我听说林志坚也想打猎了。”
莫有银仿佛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嗤笑道:“他也打猎?就他那个懒样,就算打猎也是吊儿郎当,说不定一个月都不进几次山。”
“你看他现在,整天就骑着那辆凤凰牌的二八大杠,骑去那里村玩儿。在家里也不怎么帮父母干活,就知道去清水河炸鱼,还好他父母有点儿钱,不然都不知道他以后怎么生活。”
说话间,两个人已经走进去很远了。
森林里面尽是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树木,鸟叫声也非常怪异,气氛愈发紧张。
“向东,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莫有银随口问道。
这简简单单的一问,让陆向东一下子陷入沉思,想象着自己的未来。
一会儿,他感慨道:“未来么,我应该会在山里面种田、放牛吧,也许等将来我家另外两片松树林都长成了,我会去帮我妈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