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你帮我偷一条龙。”
褴衣亲王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细眯起眼睛打量着伊耿,像是在忖度价钱是否合适。
这个龙,自然不是指的真龙,真龙是一种全身覆鳞片、双翼双足的爬行动物。
它们的前爪形成皮质的双翼,就像蝙蝠一样,是一种魔法物种,生存在厄思索斯和维斯特洛。
人们相信龙已在150多年前灭绝。现存与龙相关的线索只剩龙骨架和几颗很可能已经变成化石的龙蛋。
“最后的龙”是一个弱小畸形的家伙,很小的时候就死掉了,大概在153AC“龙祸”伊耿三世统治期间。那是一条绿龙,身材弱小,翅膀枯萎,死前产出五只龙蛋,但一只也没有孵化。
这个龙,指的是以黑底红色的独身三头喷火龙为家徽的坦格利安家族,指得是与多斯拉克马王成婚的丹妮莉丝,也是小伊耿的姑妈。
“双倍不够支付龙的价,小王子。甚至一头猪都应该知道这些。巨龙来啦,亲爱的。用承诺付款的人,本该有起码的辨别力允诺更多。”
伊耿笑了笑,道:“你想要多少钱,三倍,还是——”
“不。”褴衣亲王伸出一只枯槁而遍布斑点的手,用一双睿智的眼睛看着伊耿,“我不要钱。”
褴衣亲王用那双眼睛扫过,仿佛可以看透他的心。戴蒙觉得自己赤裸裸的,什么都藏不住。
“连一个私生子尚且懂得权力远比财富牢靠的道理,我又为何不懂得?我要成为你手下的干臣。倘若你真的有一天能够反攻维斯特洛,我要一座城堡。”
这个答案让伊耿颇为信服,利益能够看清一个人的所图,能够看清手下的欲望,就不会担心别的隐患。
如果一个佣兵团什么都不要,只想要进驻安达斯城,伊耿反而不放心。
有时候,目的可以驱使人前进,也将人束缚其中。
或许褴衣亲王想要的会更多,但只要不超出伊耿所能给予的范围,此人再怎么奸诈狡猾,都会被伊耿牢牢捏住。
“可以,你可以成为我的部下,就和戴蒙,安东尼他们一样,但加入城邦之后,就需要遵循城邦之内定下的规则,不得再以佣兵自佣。”
褴衣亲王有些愕然,“佣兵向来有着反复无常的恶名,你不怕我们会耍你?”
伊耿耸了耸肩,“每一个叛徒都有他的说词。你不是第一个向我发誓承诺用剑效劳,拿了我的硬币并跑掉。他们都有理由。我只是觉得……”
“无论谁想花钱让你背叛我,你都得明白,我出得起双倍。”
褴衣亲王听到这句话,点了点头,深深看了伊耿一眼,眼神中闪烁着异样的神采。
“您是一位仁慈的领主,从今而后,风吹团便效忠于您,听从您的调遣。”
破烂亲王本人坐在桌子旁边,捧着一杯酒。在黄色的烛光里,他的银灰色头发看起来几乎是金黄的,
“我得告诉您,建城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在来这里的的路上,我听说劳勃知道了你的消息,暴跳如雷,想要用金龙悬赏你的项上人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