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知道你让我砍人我就砍人,你让我砍谁我就砍谁。”
陈耀辉无奈的叹息一声。
“古惑仔不动脑,一辈子都是古惑仔。”
话虽然这么说,但陈耀辉也知道指望阿来了解这些有些强人所难。
这时候法庭也宣布开庭。
带着手铐的高佬辉被两个法警押着来到法庭。
到了法庭后,高佬辉立刻注意到了后面的陈耀辉等人。
朝众人点头示意后,高佬辉站到了被告的位置。
而法官和律师也先后走了进来。
法官看着文件说到。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状。”
公诉人站起来读到。
“一九七六年八月十一日晚,旺角花园街的一家洗浴中心发生了枪击事件,凶手李某逃跑。”
“接到报警电话后,正在附近巡逻的警员周文华立刻赶往案发现场,并亲眼看到李某被一辆轿车撞到,而这辆车就是嫌疑人高家辉驾驶。”
“警员周文华立刻前询问是谁收买李某杀人的,而李某指着高家辉逃跑的方向说了‘高佬辉’三个字,而‘高佬辉’正是被告高家辉的外号。”
“因此,警方怀疑整起时间就是由高家辉买凶杀人而造成的。”
法官点点头,然后看向社团请来的律师问道。
“被告人律师可有异议。”
律师立刻点头。
“法官大人,我发现了几个疑点。”
“首先就是第一个疑点,按照警方资料,周文华的正常巡逻地点是旺角西边的广东道附近,那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旺角西边的花园街。”
“第二个疑点,按照警方资料,李某临死前说的并不是我方当事人的名字,而是一个‘高佬辉’的外号,警方怎么能肯定‘高佬辉’就是我方当事人高家辉。”
“外号这种东西谁都能起,我可以叫‘高佬辉’,法官大人也可以叫‘高佬辉’,但警方却坚持认为李某所说的‘高佬辉’就是我方当事人,我有理由怀疑这是警方在故意陷害。”
“第三个疑点,我咨询过专门的医生,人在临死前是否能够听清楚别人说的话,医生告诉我在人临死的时候,人的血液会集中到头部,因此会在一定几率下造成失聪现象。”
“也就是说谁也不知道,当时李某是否听到了警员的问题,他或许只是随便一指而已。”
“我方当事人只不过是在开车路过花园街的时候,被陆某突然冲进道路而不小心撞到了对方,之后因为看到警员拔枪而被吓到,因此才逃离现场。”
“如果不是警员没有经验胡乱拔枪,我方当事人肯定会在路边救治李某。”
…………
律师洋洋洒洒的说了一大通。
说到最后,就连高佬辉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买凶杀人。
经过半个小时之后,法官站了起来。
“本庭现在宣布。”
“被告高家辉无罪释放。”
听到法官的宣判,陈耀辉几人全都站起来鼓掌。
而高佬辉身边的两个法警也把高佬辉手的手铐解开。
走出法庭后,高佬辉深吸了一口外面的新鲜空气。
“老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