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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知遇

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

黑黄面皮的汉子蹒跚走在街上。

街巷是熟悉且陌生的,少时离开此地,他发誓要出人头地,拼了命也挣个衣锦还乡。不曾想直到体肤被岁月浇铸上古铜般的色泽后,自己还是当年那个无所可依之人。

湖城苇沆,江南富庶之最,人杰而地灵。路上行走之人,哪一个手脚健全的,不希求着于此打下一片家业,开枝散叶。又有哪一个甘愿久为人下,风餐露宿。

被称作敲骨铜的大掌柜并非是生来就是这种焦铜般的肤色,早年出身氓隶,胡茬尚青的他跟在市井泼皮之流的脚后跟下讨要生活,一日,那为祸一方的无赖大哥因调戏了官家的娇妻美眷,被衙役打过乱棒,又押上了法场。他感叹官府声势,又恨自己没甚傍事的本身,便去投了军。他在那遥远的凉雍边境,被分配在最有毒辣气象的一片沙漠荒滩之中做了驻军。

驻守十年,白驹过隙,十年如一日,一日过十年。宠辱不惊,条件艰苦的不能再差,生死擦肩而过。戈壁沙石滩上,这支四人的戍边小队每日都要轮出一人为土砌柴葺的烽火台起烟,确保一线军防无虞。

中原王朝边疆战事吃紧的几年里,他正巧就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界伫立着。时年,北狄众部日渐一心,兵强马壮,对南方的泱泱大邦侵扰犯禁从未停止。

狼烟熏燎,日晒风吹,他的肤色已泛铜光。

临近初秋的一日,守过整夜的岗,疲惫寂寥难当。在远方天色深墨泛青之时,一样无二的铜色面皮袍泽,接过他的班,他便昏昏沉沉地睡在简陋而保暖的帐榻之中。

不多时,他被一阵强烈的干渴唤醒了。迷糊之中,急忙套了件外衫就往最近也有万步之遥的一处取水地赶去。戈壁沙洲中夜风紧,每日换岗后,先前打来的井水早已经被饮尽。

等他挑水回来,只见那高大而简陋的烽火台正不合时宜地冒出袅袅青烟。他近乎失智,冲进土台之上,袍泽的尸骨倒在烽火余烬之中,尚存温热。帐中积年记录的边关书帖也被窃走。仅仅四人苦守一方的队伍,竟直接出了两个私通敌国的叛贼。

他提了柄朴刀,沿着一双浅淡难察的沙中足印,徒步追击数十里,寻回军书,并血溅黄沙,杀人灭口。

中原王朝军纪严明到近乎苛刻,他孑然一身,身心俱疲,解释不清,险些被治以重罪,适逢老黄门令秘密替地煞地督搜刮军中不再受用的人手,以作它需。见他有着不俗身手,且忠心无二,有意招于其麾下。他无有选择,便只能顺杆儿向爬上,得到了地煞之人的身份,再回到江南道,他却穷困潦倒,已是无处可去。

湖城中有个叫做雁小乙的青年,远近闻名。做的是豪阀子弟的武打教头,不时也接些押镖的事宜。他颇有些家资积攒,又喜好散财与人,在江湖上混得风声水起,名传几个州县。

敲骨铜当时称赞雁小乙道:“雁兄弟一身武艺,又好交江湖英豪,门路甚广,能左右逢源。我肯定兄弟你,他日绝非池中之物。”

雁小乙却笑道:“俗世洪流,站得住脚已是千辛万苦,若想出人头地,怕是要比登天也难。”

敲骨铜拱手道:“事在人为,好哥哥若有打算,周某愿为雁兄弟效犬马之劳。”

雁小乙忙上前一步道:“周大哥比我年长,我做小弟的又岂能妄自菲薄?今夕相见恨晚。你我日后兄弟二人,只作手足相称。”

他与雁小乙结识,共同立业,亲如手足,因缘际会,暂且不表。

后来,他成为了名满江南道的临安镖局大掌柜。有位与他一同会合苇沆城中,进一步筹谋地煞武督中兴事宜的另一人——是那如今镖局的三镖头,一个叫作刘老魁的男人,二者曾于雨夜有场交谈。

刘老魁名号粗犷,其人却是一副儒生面相打扮,说老却不老,年长不过临安大掌柜三五岁,精通兵法,亦深谙用人举贤之术。镖局的大小活计分配,都是由此人管理。

刘老魁也曾戎马一时,他于军中就曾听闻敲骨铜黄沙茫茫之中单刀追踪反贼数里,灭杀昔日袍泽的悲壮之举。慷慨笑道:“像你这样的人,不该投身在地煞这淌浑水里的。”

窗外的雨淅沥,敲打在乌青色石板上。

大掌柜道:“你觉得很奇怪?”

刘老魁道:“很奇怪。”

大掌柜也笑了笑,道:“我也正想问你,像你这样的人,怎么也会淌在这浑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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