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从小就一直为自己家感到光荣,为自己穿着露脚趾头的布鞋而自豪。他总认为,像他们这些穷孩子,冬天穿着大档棉裤和露肚皮的破棉袄,被冻得手脚上长满冻疮才是美,那些穿着新棉花套的那种贴身型棉袄棉裤细皮嫩肉的人都是可恶的寄生虫,见了必须呸呸呸唾上三口才不晦气。
所以,当他刚到师院看到有的同学竟然穿着阔腿裤、小夹克,有的还烫着卷发时,他觉得这些同学简直与流氓无异。当他走进宿舍时,他看到一位叫王相红的同学竟然穿着牛皮鞋,走起来发出小鬼子进村一样的声响更是可恶至极。
这些思想观念,整整左右了宋明半辈子。二十多年后,当宋明也尽力克制着自己穿上西装去参加同学会时,这些当年被他看成流氓的同学,大都成了一方诸侯般的人物,当年那位穿牛皮鞋的王相红同学也已成了县长,而他,还在他老家的那所学校当教师。
那时当他连背带拖地带着这些东西去上学时,他根本没有觉得这些能谈得上什么艰苦,相反,这些物什实实在在让他有点大富豪的感觉。
一路上他像屎克朗滚粪球一样小心翼翼的护着,只怕被偷被抢或弄丢了。那时过大年才会蒸两大簸箩黄面窝头,神仙上供的糕点和走亲戚的礼品才舍得用白面,蒸好后装在柳斗篮里高高挂在梁头上,严防像宋明这样的淘气包偷吃。
他当然是吃了也是死不承认的,因为他只是从篮子缝里扣了几块打了打牙祭,跟老鼠啃的没什么两样。但爷爷总能一眼看透,看着他似嗔非怒地说,咱家这只两条腿的小老鼠可真长本事,都会搬凳子摞椅子上天入地了。
那天他背包里的馍已经是在玉米面里混加了差不多一半的白面,他随时可以掏出一整个馍来大快朵颐。那时香油是全家一年才吃一小瓶,平时奶奶要下很大决心,才会用筷子头在瓶中不无夸张地用力蘸一蘸,再用力往汤锅里甩几下,好像用力越大那香油就能变得越多似的。而他的那瓶老咸菜里加的香油,已够得上过集会招待一回亲戚了。
学校每月发的补贴,还能让他在端午和中秋这样的节日里买个棕子或月饼尝尝。细细品味一下那糯米细腻微甜软绵黏牙的感觉,欣赏欣赏那月饼中红的绿的桔丝,抠出小块晶莹的冰糖拿在手中慢慢的舔。
那钻石一样折射着梦幻光芒的糖块,总能让他想起放羊时躺在草地上仰望着让他沉迷向往的蓝天白云。这种甜味不同于他们集市上边做边买的细长的牛筋拽糖,用鲜艳的色彩来掩盖掺杂稀释的甜味。也不同于碎盐粒一般的糖精,一瓶水放进米粒大的一颗就够浓甜了,但那种甜味就像宋明多年后和王家三朵金花中的小妹小白羊的那一次,浓烈的刺激一下便索然无味了。
就如后来方晴半夜里吧吧地吃着宋明给她买的猪头肉时说的那样,每当吃着这些美味时都会觉得心中充满力量,生活充满希望。是的,一个能把节日过得如此执着,能把食物做得如此精致的民族,怎么可能不兴盛呢?
方晴甚至把吃当成了她的信仰。宋明是在一次学校组织的清理河道淤泥的义务劳动中,第一次见到丰姿绰约如同仙女一般的方晴的。
那时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心中无比神圣高雅一尘不染的仙女竟然那么爱吃,从各种奇奇怪怪的小零食到大鱼大肉大骨头,她都能吃得两眼放光满嘴流油。为此,方晴还不惜和宋明狡辩一通:
你说咱这个民族到底信仰什么?不是什么天神,不是什么高大的理想,老百姓哪个真正关心这些?她们千百年来祖祖辈辈最关心的就是一个字,吃。吃饱,吃好,吃得精致,吃得丰盛,吃得花样百出,吃得精妙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