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始讲述你的证人证词。”
朱法官开口询问第一个“证人”钱程锦。
“好的。”
钱程锦开始描述自己所看到的场景。
“第一次上门之前,王大伟就曾经多次来到胡俊峰的家里面,说他们家里发出的声音有点吵。”
“这件事本来就很简单,大家都是邻居,一个住在一个住在楼下,有点声音啥的也正常…”
在钱程锦的口中,王大伟早在第一次爆发前就曾经多次上门提醒过胡俊峰,而面对王大伟的上门,胡俊峰也是表面上答应背后却还是干怎么样怎么样。
也就是在这种长期的影响下,王大伟才忍无可忍上门殴打胡俊峰。
第二次更简单。
在派出所上门告知之后,王大伟也曾找过胡俊峰,想要和对方进行沟通,但奈何那时的胡俊峰态度十分的强硬。
“他跟胡俊峰当时还吵了起来。
胡俊峰不愿意跟王大伟交谈,说他老婆找了个律师,一定要把王大伟一家告到倾家荡产!”
听到这里的苏沐晨也是忍不住点了点头。
他也看过王大伟的口供。
就目前“证人”所描述的场面和王大伟的口供是完全对的上的。
这也是花钱买通证人的唯一好处。
那就是一方在获取相关情况后把情况反映给证人,这样证人就可以围绕犯罪嫌疑人的事情编出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剧情来。
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证人的言行在没有其他人做对证的情况下无法辨认他到底说的是真是假。
对方应该就是咬死了这一点才敢肆无忌惮的来做假证的吧。
朱法官闻言后又查看起王大伟的口供,发现证人的口供和王大伟的口述是能够对的上的。
因为在王大伟口供中也是这么描述的:
他曾多次上门协调,对方闻言后却不进行纠正,有好几次还对他出言辱骂。
接下来的几个证人言行也和对方的差不多,都是声称两者爆发的主要原因在于胡俊峰的态度恶劣,他们的发言逻辑也是没有问题的。
“公诉人对于证人这块有什么辩论意见么?”
“有。”
于洋闻言后点了点头把目光望向证人席:“对于证人刚才的言行,我主要有两点不太清楚。
第一,对于相关证人情况,我看过第一遍b县XX派出所的卷宗。
在第一次的卷宗里是没有证人的,xx派出所在走访的时候也是问过犯罪现场王大伟和胡俊峰案件的邻居,他们都声称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只是听到了声音就跑出来,见王大伟的胳膊被划伤,受害者躺在地上满地都是血便是报了警。
而在第二次报警的时候,当地机关也是查过的,甚至到可异地介入调查的时候他们还是这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