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回现代,芙蓉的刻苦读书,老师同学的敬佩,这高中三年,从1997年的香港回归,到1999年澳门回归,跨越了几个世纪,让人们见证了时间的伟力、国家的日益强盛。
转眼间,高三了,芙蓉也已长成18岁的大姑娘了,脸上少了几分孩童的幼稚,更多了几分少女丰盈的姿色,她美极了,白皙透亮的皮肤,樱桃小嘴,明亮透彻的眼眸,一头美丽乌黑的秀发,身材匀称,走路稳重大方,总能透出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远远的望去,像一个白衣仙子,明亮动人。但她自己,很谦虚,甚至有点自卑,面对自己日渐发育的身形,总是想含胸走路,生怕被人看到,也确实,她一路上,总有人看她,她用余光也能瞥到,唉,“我还是快点走吧。”她心想。
一天,体育课,芙蓉身体不适,老师准其在教室里休息,芙蓉自己在教室里,心想,看会书吧,等同学们下课就回来了,她走在教室里,溜达到一个桌子面前,那上面摆放的书,吸引了她的注意,她想:“这是谁的位子,好整齐,真自律。”此时,她一抬头,猛地一个男孩,脱去上衣,上半身全裸地展现在芙蓉面前,芙蓉愣住了,只见迟翔胸前有一颗痣,很明显的位置,她好像在哪见过,但又瞬间想不起来,只见脑子里一片空白,脸颊绯红,愣在原地,突然想起,跑走,腿却不听使唤,“额,我、我”芙蓉不好意思道,此人正盯着芙蓉的脸,他也愣住了,似乎也是不好意思,但没有说话,不慌不忙地穿上了另一件干爽的衣服,原来,此人叫迟翔,是班长,他因为体育课上跑步出汗,衣服湿透了,所以下课后换一件干净的衣服,恰巧这一幕被芙蓉看到,芙蓉那是一个害羞的,跑出了教室,一溜烟的,走廊上算是见不到人影了。
自从这次偶发事件,芙蓉每每见到有班长的地方,都会刻意的躲一下,虽然两人一直在同一个班上课,但从来没有这么感到不好意思,也许是女大18变,也许是芙蓉没注意他啥时候进到的教室,怎么一抬头竟然一个大活人杵着,这都是怎么发生的?到现在芙蓉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但就是冥冥之中它发生了,从那以后,芙蓉写的作文,班长要着看,还会送一本笔记本,放在芙蓉桌子上,打开一看,竟然是一个干枯的玫瑰花,芙蓉不解,她希望上学只是学习,不想分心。于是晚自习放学,一下课就离开了教室,到自行车停放处,赶上车子、骑上就走,只听蹬着蹬着,后身传来,“等一等”的声音,如此熟悉,那人追上来,芙蓉借着昏暗的路灯,定睛一看,正是班长,“额......”芙蓉,“你往哪走啊?”芙蓉回道:“往前走。”然后头也不回的快蹬几下,一溜烟消失在月光下。
班长的妹妹恼了,第二天晚自习之前,在教室门口,找到芙蓉,让人转告“让你们班芙蓉出来,”第一排的小矮个,走到第四排坐着的芙蓉说:“有人找你,有点凶,不知几班的,就那个大高个女的,穿着露脐装,像是个体育生哟。”芙蓉早有心理准备,以前听说,那人是班长的的干妹妹,人高马大,芙蓉走出门口:“你好,何事?”那人叫王蕊,训道:“就你叫瑞芙蓉啊?离我哥远点儿!”芙蓉淡淡一笑道:“你搞清楚再说哈。”说完,便走进教室了。高傲的姿态,真不愧是王爷家的郡主,那叫一个潇洒。
其实,班长的长相,一直是年级众多女生追求的标杆,能被班长看上的芙蓉,看来是遭到的女生的艳羡和嫉妒,但是芙蓉全然不顾,她一心只有学习,哪里有这么些懵懂。再也许,她已然前世经历了太多的恩恩爱爱,已不再会喜欢上其他人了。但是,迟翔身上的胸前,那颗痣,芙蓉隐隐约约的想起了什么,对,那是一颗和太子赢一模一样的位置上,一模一样颜色、一般大小的痣。
班长的追求,似乎没有影响到芙蓉的任何情绪,她一如既往的认真复习功课,争取能考上一所心仪的大学,让爸爸妈妈宽心。她也在寻找机会,能穿越回唐代,回到她心心念念的父母身边。有时候,芙蓉夜晚,对着月亮思乡,在思念澈儿的时候,她会把头蒙在被子里大哭。但是有谁知道,她内心的想法,死过一次的人,怎么会来到这里?这是一直困扰着她的问题。但不管如何,她决定要善待现在的父母,毕竟都是孩子的父母,她暗自发誓,只要在这一天,就做好自己的工作,比如说现在的学习,考大学。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志伟的陪伴下,在父母的鼓励下,在老师的悉心教导下,芙蓉以高出一本的分数,考上了重点大学,让父母高兴坏了,老师们激动地抱着芙蓉转个圈,志伟考上了名牌大学,俩个人没有报同一所学校,志伟有点失落,但芙蓉知道,她心中澈儿的地位,谁也动摇不了。
高中毕业了,这三年青葱岁月,是芙蓉的黑暗时刻也是高光时刻,没有哪个人可以随随便便成功,没有付出辛勤的汗水,不可能得到丰厚的回报,天道酬勤,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