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县医院病房。
黄昏时分,窗外树上的蝉鸣声没完没了。
手术十分顺利,看到母亲躺在病床上熟睡,向卫风的心情也好了很多。
有哥哥在旁照顾,向卫风打了个招呼,然后从县医院走出来,想去街上走一走。
就在路边,他碰上了昔日的高中同学。
黎文灵身材高挑,肤色白净,迷人的曲线近乎完美。
她看到向卫风时,喜出望外之下,上来一把就挽住了他的胳膊,兴奋地摇了摇,给身边的好友王燕和周玲大方介绍:
“这就是我高中的同学向卫风,吉它弹的非常棒!那时我们几人的关系最好,喜欢他的女生可多了!”
另外两个女生起哄道:“哇……风哥的名字早就听说了,文灵常在我俩的面前提到你,那兴奋劲呀……就像你俩是初恋情人一样!”
向卫风笑着看向黎文灵,就如宠爱着亲妹妹一样,将手扶在她的肩头,说道:
“那时我们几个比初恋情人的关系都好。晚自习也是我们护送她回家,几个社会上的时常在校门口等着她。”
“是呀,同学们都怕那几人,”黎文灵神采奕奕的说,“自从那晚被卫风打趴了两个以后,他们再也不敢在校门口拦我!”
说着,黎文灵将一缕秀发掠过耳后,低头就往向卫风的手臂看去。
“我看看,那天被刀划的伤疤还在不在。”
“呵呵!也算是一辈子青春的留念!”向卫风自豪地抬起左边那条手臂。
“有这样一个护花使者,文灵!你可真幸福呀!”王燕和周玲满脸羡慕神色。
黎文灵请客,三人去到桥头的蓝梦卡拉OK唱歌。
出来后,几人拿着歌厅赠送的几束玫瑰花,意犹未尽,接着又去了路边的小排档。
就当喝着啤酒时,从不远处走来五个年轻男子。
高矮胖瘦都有,一看走路的气势,就是在当地横行惯了的角色。
前面那人肩宽膀圆,神气十足,嘴里叼着烟,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项链,穿着淡绿色花衬衣,下面是一条笔挺的长裤。
吹着口哨,肩膀左摇右晃,那副模样,似乎整条人行道都不够他一个人走,路过的人都远远地绕开。
走近时,那人脸上阴晴不定,站在一旁不停地盯着黎文灵。过了一会,仍旧没把视线移开。
黎文灵知道这人在盯着自己,她斜瞥过去,转头回来并未作声。
向卫风望了一眼,心想这几个家伙看看应该会走,大庭广众之下,谅他们也不敢胡来。
不料这人回头打了个招呼,身边四人便去另一空桌坐下。
而他自己却抬个小凳,一屁股过来,与三人坐成了一桌。
他带着挑衅的眼神看了看向卫风,旋即转头盯着黎文灵,冷冷问去:“哟……还有玫瑰花,看起来挺亲热嘛,这人好像从没见过,介绍介绍!”
向卫风一看情形,知道今天恐怕要出事,不等黎文灵回答,他先就看向此人,便说:
“我们是高中同学,今天难得碰上,怎么啦?”
这人上下打量着向卫风,见他神色镇定,不像平时那些软骨头见到这等气势,人先就吓趴了。
这人冷哼一声,仍旧直视着黎文灵,厉声问去:“我在问你,怎么不说话?”
黎文灵转头瞥向他,不屑说道:“我为什么要回答你呢?”
坐在对面的王燕对着那人小心说道:“董二哥,怎么了?以前的事,不……不都已经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