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庄瑜哭丧着脸对秦歌道:“秦歌兄弟,你先找个地方坐下歇歇。等我们吃完早餐,会跟你决一死战的。你不要急啊。”
“好啊。”秦歌笑容明媚,像个顽皮的少年。他跳到身后的废铁上,晃着两条腿,拔出长剑,拿出一条丝帕,认真地擦拭着。
清晨的阳光洒在他身上,给他披上金辉。他就像是降临人间的光之子,温暖,高贵。
事实上,他是一个杀手。
庄瑜希望手里的兔肉永远都不会吃完,这样就不用面对即将到来的战斗。所以等三个人都吃完后,他捡起他们吃剩的骨头,仍旧磨磨唧唧地吸着骨髓。
花不落用一种嫌弃地眼光注视着他:“大哥,我知道我烤的兔子很美味,但你也不至于连它的骨头都不放过。好歹,给它留下点什么呀?”
“不要,兔子是世间最为可爱的动物。我要把它的肉,它的骨头,它的髓,全部,全部吃掉,也不枉它活过一场。”庄瑜认真吸着骨髓。
“早知道如此,不落就应该把它的皮也留下来……嗯,那两只死去的兔子,九泉之下听到你的这番话,一定十分欣慰的。”花焦擦了擦油油的手,打趣他。
秦歌手里的剑已被他擦得雪光,他欣赏着手里的剑,道:“你们四个人活活把一顿早餐吃到了午时……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好了。”他跳到地上,“现在,可以交代你们的遗言了吧?”
庄瑜扔掉骨头道:“小兄弟,你从早上到现在一直都没吃东西,你一定饿了吧。我建议你去找点东西把自己喂饱,这样才有力气杀我们。不然,等会儿我们四个围攻你一个,万一你饿昏了怎么办?身为杀手,在猎物面前饿昏是很丢脸的。”
秦歌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深蓝色的眸子凝结成冰:“你废话太多。”
长剑如电,猛地攻到庄瑜面前。
庄瑜和卓夏同时出剑。
一刹那的交手,卓夏被对方的剑气击倒在地,对方的长剑贴着庄瑜的剑身,直刺他的喉咙。
“殿下!”卓夏捂着鲜血直流的手腕,不忍再看。蓝光一闪,那刺向庄瑜喉咙的长剑被弯刀击开。
弯刀如水,在秦歌周身流转。
秦歌看着花不落,嘴角浮起冰冷的笑意。
两人相斗十余回合,然后分开。
秦歌落在地上,转身,笑容比阳光还要绚烂:“墨影的无影剑术伤到了你。可你,仍旧能够应付我的流光剑法真是不简单。”
“过奖。”花不落握着刀,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所以想杀我就别搞那些花拳绣腿,来点实在的,把你们云阙裂天一族的看家本领拿出来,否则死在我手上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