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他爱上了另一种味道,一种被人发现就十分危险的味道。
这种味道,很难以描述,所以就不展开细说。
事情是这样的:
刘孟德于某日正午,独自前往风铃湖田宅主人的庭院替许一仙办事,可能是天气太热,不小心误入了某处厢房的院落里,一时走错了地方。
而院子里的主人,可能是昨日太过劳累,尚未睡醒。
然后……刘孟德身体中的某种东西就觉醒了,且一经出现,便一发不可收拾。
……
这些时日,他虽然每日都提心吊胆地生活,却过得十分刺激又滋润。
许一仙让他的买地一事,他刘孟德自然尽心尽力在办,只不过田宅主人一直不在家,他没机会,能怎么办呢。
但是,这事让田宅主人家不太管事的管事,一下起了疑心,他为了保住二人之间的小秘密,才不得不拿出这事到明面上来办,但又不能就这么简单办了。
起初,刘孟德想的是加钱,让许一仙买不起地,这样可以一直吊着他不放。
但仔细想想,行不通,这样他就不能经常来这里了,还不如卖给他得了。
排除这个想法后,他又想到了一计——七进七出。
可以先拿地,但分多次付期款的呀!
当然,此事前提是,风铃湖地契必须在他们的手上,而不是管事的手上。
食髓知味的二人,一合计,便整了一出欺上瞒下的戏码。
一人晚上点出鸳鸯语,拿到风铃湖地契;
一人白日登门谈契约,诉苦价格难砍下。
……
刘孟德站在许一仙面前,说得口干舌燥,后者也不吭一声,只是摆着一副若有所思之状。
“许师弟,你倒是说句话呀!”
“价格太高了,我第一期都付不起,你看那边的亭子没,花了我小一千,这样吧,你给它带走,我算你五百,嗯,我再去钓些鱼,一并……”
“得了!第一期三千,第二期五千,之后一次上加两千,七次封顶,七年内交完可还行?”
许一仙摇摇头,觉得还是太贵了。
刘孟德牙一咬,大喊道,“我那一千不要了,这总够意思了吧!”
许一仙想了想,“可以是可以,就是……”
许一仙也没抱太大希望,毕竟几十万灵石的灵田,被他五千拿下,确实有些不太现实。
现在却听到,可以花几万块灵石买下此地,也是可以考虑一下的。
刘孟德冷静下来,眼珠子一转,猛然想到一个办法。
许一仙一听,略作计算,便以陈师父的名义,自己署名,先付三千灵石,之后六万灵石分六年交付,总期为七年,拿下风铃湖一千一百亩(含三亩租的)灵田。
只要按时交付灵石,风铃湖实际拥有者就是他许一仙了。
许一仙望着长势较好,但参差不齐的秧苗,不由笑出了声来,“有意思,有意思。”
在契约最后一行,他特意让刘孟德加了一句进去——若署名者修为突破至筑基期,则风铃湖一千一百亩灵田归属者为契约署名者所有。
此事,暂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