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安晓涵有可能是他重生以来最喜欢的女孩子。
综合以上两点,路诚没有任何拒绝这次邀请的理由。
而之所以他没有回复安晓涵发的其它的消息,道理也很简单: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意思就是这种无意义的聊天一旦有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再然后就会有无穷次。
随后两个人便会养成习惯,陷入永无止境的聊天循环中去。
恨不得一天发个八百条消息。
最后即使两人都没什么话说了,还在那儿反反复复聊着那些毫无营养的东西。
路诚认为这样的男人不是舔狗,胜似舔狗!
习惯性地抬起手腕看了看表,路诚发现自己没有戴表。
顿感手上有点空落落的,只好看了看手机。
现在是下午两点五十三分。
至于为什么有手机还要看表?
因为哥们儿看的不仅是时间,还有那亮闪闪的几百万人民币!
想着时间也差不多了,路诚准备好好收拾一番。
路诚每次出门前都非常注意自己的形象。
这不仅是为了他约的那个女孩子。
更是为了这一路上遇到的所有漂亮女孩子。
感情在很多时候都是:
无心插柳柳成荫。
于是他打开了自己的衣柜。
清一色的耐克阿迪。
这个年纪的少年基本上都爱买一些流行的牌子衣服。
在路诚看来这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甚至同年龄段的女生可能也有很多喜欢这些牌子的。
只不过在现在的他眼中,这些衣服已经不太符合他的审美了。
男人穿衣服还是要先悦己,再悦人。
路诚费了老大劲才终于找到了一件白色的无logo一字袖T恤,和一条浅蓝色宽松牛仔裤,搭配了一双灰白色耐克低帮篮球鞋。
然后他仔细地打理了一下自己的微分碎盖发型。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阳光帅气,整体看起来少年感十足。
路诚很是满意。
就这样自我陶醉了好一会儿之后,他随手拿了一件薄外套和一个斜挎包,走出了家门。
……
南都市,体育馆对面有一条河,名叫“白河”。
白河边有一条长长的林荫小道,风景优美,清新凉爽,很是适合情侣散步。
这就是路诚和安晓涵约好的地点。
提前到达目的地之后,路诚拿出手机对着面前拍了个照,发给了安晓涵。
然后他又定了一个下午六点半的闹钟,把铃声设置成了林俊杰之前在综艺上面演唱过的一首歌,也是在最近正流行的一首。
没过一会儿,路诚看到了安晓涵在不远处挥动着小手喊着:
“这里!这里!”
并且一路小跑着过来。
可能是上次刚重生过来没什么心情的缘故,当时的路诚并没有觉得有什么。
但此时的路诚看着眼前这位娇俏少女,饶是他早已见多识广,却也还是被惊艳到了。
今天的安晓涵穿了一身杏白色的度假风法式无袖连衣长裙,白嫩圆润的肩头上斜挎着一个树莓色的小方包,一副墨镜随意地挂在头顶,宛如两个可爱的小猫耳朵,细嫩的手臂间夹着一件粉色防晒服,脚上穿着一双一字透明带白色薄底小凉鞋,由于鞋底的尺寸和那小脚差不多大,没有一点多余,所以看上去就像是她光着两只小脚丫踩在地面上。
少女漂亮的小脸蛋儿上带着几分可爱的婴儿肥,似乎还特意化了淡淡的妆容,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泛着动人的光泽,裙子下摆露出一对玉藕般纤细修长的小腿,看起来更是不堪一折。
而最让路诚心动的还是那对晶莹剔透的白嫩小脚,像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小巧玲珑,柔软细腻,洁白如玉的脚背上青筋若隐若现,淡粉色的脚趾如珍珠般整齐排列,微微蜷缩,软糯的脚后跟也是优美光滑,白里透着红……
“你好哇,路诚。”
安晓涵身体前倾,小脑袋微微抬起,用大大的眼睛看着路诚,带着甜美而又幸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