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若携带有杀伤力枪支,在没开枪之前,我还会依照警校所教,好言相劝,若是他敢开枪,那我的子弹一定贯穿他的要害。”沈刚说话时眼神坚定,就好像杀人的事,对他而言完全不在乎。
“你会不会太狠了,开抢就要将人打死。”花花感觉沈刚的原则有点过头,想要纠正他,希望他先打脚或是先打其它地方,不要一下子就将人打死。
“若不将他打死,死的可能就是我或者是我的同伴,这样的结果换做是妳,妳能接受吗…我相信妳也不会接受。所以我要让歹徒知道,犯错面对警察追捕时应该乖乖就擒;若敢反抗就会有死亡余虑,我会遵守用枪时机,所以这件事我不改变。”沈刚说话时坚定神情,要让歹徒知道反抗后果只会更糟。
花花看见他真实一面,赞同说:“你说的很正确,确实只要歹徒弃械投降,就不会被打死…”可是话说出来又觉得不妥,毕竟杀死一个人实在太残忍,一时之间无法继续说下去,只能静静看着他。
服务员送来几盘新鲜佳肴,花花拿起筷子微笑说:“这里的东西都很好吃,你尝尝吧!”
“好的,学长。”两人聊了一会,让沈刚觉得花花也有不错的一面,对她的观念也渐渐改观。只是依然疑惑这两天为何对他这么凶,这才想起昨天满身酒气,可能她讨厌男人喝酒。
花花也觉得沈刚做人很有原则,不是胡涂爱喝酒的人。昨天一身酒气肯定是聚餐关系,看来是自己误会他了,觉得不必要向他解释,夹起眼前的菜开始吃。
两人整晚没吃,肚子已经饿的咕噜咕噜叫了,不再说话先装一些东西进入肚子,祭祭五脏庙让饥饿感消失再说。
沈刚当刑警的头一天新鲜感十足,吃着东西脑海却想着他遇到的第一件命案,一心只想破案的他。便开口说:“今天已经将码头无名尸的衣物公布了,相信很快就会有人来认尸。”
“希望如此。”花花夹一只虾子正在剥壳,准备享受美食,不想谈论浮尸案情,以免画面进到盘子里,影响胃口简短回应。
“花花大美女!真想不到妳今天会带朋友来捧场,我一定会算妳最便宜的。”一个中年人约四十几岁,穿着黄衬衫、深蓝长裤出现在桌前,面带微笑看着花花。
“海哥,你这口气好像我从不带朋友来一样。”花花和海哥很熟,没好气的跟他斗起嘴来。
“不是,我不是这意思。我是很高兴妳来我这里用餐的是意思。”海哥也只是开玩笑,随后目光落在沈刚身上,那眼神就像在帮花花评分沈刚够不够格当她男友一样。
“来!我向你介绍新同事沈刚。”花花发现海哥眼神奇异,便知道他在想什么?若不赶快说明沈刚身份,依他的个性一定乱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