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了长进不少,知道送人家用得上的东西,不是你抓个蛤蟆非要送给小姑娘,结果把人家吓得直哭的时候了,不错不错。”赵洛川跟赵方宇只差一年,从小没大没小惯了,拆起台来也是毫不客气。
村里的孩子小时候都是在泥地里头长大的,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个个都是从小皮到大的,小赵方宇抓过蚯蚓逮过千足虫,兴高采烈的回去跟朱翠兰邀功,说要把这些小动物养在家里陪刚出生的娃娃玩儿。
朱翠兰可不是徐莲衣,对待孩子轻声细语的,一扫帚打在小赵方宇屁股上,警告他要是敢把这些虫子带到还是娃娃的赵方初面前,他就会跟那条断成几节的蚯蚓一样,死的很难看。
小赵方宇抗争过,但没用,抹着眼泪给蚯蚓刨了个土坑埋进去,嘴里还念念有词,什么来生再做兄弟。
下雨过后的河边经常有成群结队的蛤蟆上岸,小赵方宇跟其中一只自以为聊的尽兴,实在是不想分开,但朱翠兰又不让他的动物朋友进家里,小赵方宇就想着给它找个好人家,小孩子的想法里,村里爱扎麻花辫的小姑娘最好看,心地也一定很善良,肯定能接纳自己的蛤蟆朋友,小蛤蟆在她家自己也能放心。
当他手里捧着蛤蟆找到小姑娘,说要给她介绍一个好朋友的时候,小姑娘怎么也不会想到是一只长着满身痘痘的蛤蟆,脸上的笑容转成大哭只用了一瞬间。
赵方宇后来回想,当时的人物场景已经记不清了,小姑娘是谁也不记得了,只记得赵河的棍子落在身上是真的很疼。
当事人在场,杨冬湖不好笑的太明显,只是耸动的肩膀还是出卖了他。
赵洛川继续赛脸:“从那以后小姑娘再也没跟他说过一句话。”
赵方宇被揭了短哪能服气,拍了拍赵洛川的肩膀突然扬起个笑,只是这个笑容里多少带点儿不怀好意:“你还记得来财吗?”
赵洛川笑的脸一僵,就知道他没憋好屁,果然。
杨冬湖还正笑着,话题突变还真有些好奇,问道:“来财是谁?”
赵洛川抢着解释道:“来财是家里养的一只大黑狗,不过已经老死了,就是一只普通的狗。”
杨冬湖有些狐疑的看着他。
此时赵方宇微微一笑,开口道:“你怎么变心如此快,小时候爱的不得了,死活要跟来财过一辈子,长大了又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了?”
“啊?”杨冬湖有些发懵。
赵方宇继续好心的解释:“他小时候要跟来财成亲,家里的人不同意,他就学着七仙女和董永的样子,拉着来财跟大树拜天地,被狠揍了一顿才消停。”
说着指了指他们身后的大树:“你瞧,跟你拜堂那棵树长得是不是挺像的。”
“…………”
“…………”
赵洛川面子里子都丢没了,早知道刚才的那些话也该当着杨安锦的面儿说才对,要不是杨冬湖在,他非上去找赵方宇拼命不成。
赵方宇出了口气,也不等他们,跑的飞快。
赵洛川冲他的背影呵呵了两声,又对着杨冬湖干巴巴的解释道:“那时候小,不懂事儿。”
杨冬湖点头如捣蒜:“理解理解,要是来财还在,咱仨一起过也挺好的。”
……要不还是去找赵方宇打一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