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达华住的地方在西营盘,这里是当年港岛开埠之时华人最早聚居的地方。
在这里既有高楼大厦,亦留有一些原来的唐楼。
高低错落,再加上那五颜六色的霓虹灯。
是了,是印象中的香江!
曹四眼中颇有几分唏嘘。
“上楼啦。”
曹达华对曹四挤眉弄眼:“我跟你讲,西营盘可是个好地方。”
“改天我带你认识认识街坊。”
“这里的妹崽,靓啊。”
曹四登时心领神会,其实他前世的时候时常来港岛。
西营盘这里再过去点就是码头,而码头在港岛的岁月之中一直以来都跟风月挂钩的嘛。
所以曹达华确实没讲错,这里的妹崽真的是靓啊。
就这么一会功夫,曹四已经看到了好几双肉肉的大白腿从眼前走过。
有一说一,现代人在这姿色方面真的是超过古代人啊。
曹四对比一下,无论是保养上、穿着上、性感上还是放的开上,整体来讲,现代女郎是盖过古代的那些女侠的。
也只有大富之家养出来的侠女才能胜出一筹啦。
曹达华在港岛打拼多年,那也是有房一族,在西营盘这里有一间300尺的房子。
地方虽小,却五脏俱全。
只不过看起来好像已经很久没有住过的样子了。
曹达华喃喃道:“看来得去外面吃了。”
曹四深以为然,就眼前这落灰的程度,等卫生搞好,那灰也吃饱了。
“呐。”
“这地方以后就给你住啦。”
曹达华把钥匙交给曹四:“大侄子,你走运啊,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那可是四海为家。”
“叔。”
曹四动情道:“在我心里,你一天是我叔,一辈子都是我叔。”
曹达华挠挠头:“我好像应该激动,但是听着总觉得有点不太对劲。”
“算啦,算啦。”
“我们去德记。”
德记就在楼下,是一家冰室。
冰室是港岛特色,是为迎合工薪阶层的需要,以模仿高级西餐厅的形势来为街坊们提供廉价的西式简餐。
一杯冻奶茶、一个菠萝油,再上一份蛋挞,曹四吃的不亦乐乎。
说真的,他好久没有吃过这种科技与狠活了。
还真有几分想念。
曹达华悻悻道:“可不是我孤寒鬼啊,主要是看你饿的急。”
“是,是,是。”
曹四对于这个倒是无所谓,毕竟自己是冒认的,而人家却拿自己当亲侄子,有什么好异议的?
“叔,我蛮喜欢的。”
“唔,我一眼就看出你喜欢。”
曹达华看曹四风卷残云就已吃完,便咳嗽声:“再来点。”
“饭吃七分饱。”
曹四摆手:“OK了。”
“真的假的?”
曹达华第一次听人这么讲,不过他是个粗线条,马上就忽略了这一点。
“四仔啊。”
曹达华脸色忽的庄重:“有没有想过以后做点什么?”
吃饱喝足的曹四只想回去研究下新冒出来的系统,便含糊道:“叔,你的意思是?”
“当然是做差人啦。”
曹达华眉毛一挑:“有我在,一年军装,2年巡逻,3年转便衣。”
他拍拍腰间的枪袋,而后掷地有声:“到时候来重案组跟我,我们叔侄同心,其利断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