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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朝花惜时

“回报就算了,举手之劳。”

“同学救我,连名字都不留,可是我有什么地方冒犯了同学?”

“你用鼻孔瞪我,让我感觉很不舒服。”

“........”

“我们走吧?”

曹煜转头询问南宫羽

“嗯。”

“等等!”

二人刚要走,便被叶良辰拦了下来。

“你想干嘛?”

南宫羽早就对叶良辰的纠缠很不耐烦,若不是有曹煜陪着,自己早就暴走了,

他爹南宫烈属爆仗的,南宫羽是他闺女,脾气自是不会温柔到哪儿去。

“我叫叶良辰!你就是曹煜吧,仗着自己宗门势大,以势压人,逼迫南宫世家定下娃娃亲,简直是吾辈之耻,罪无可恕,人人得而诛之。

为了南宫小姐能重获自由,重新拥有随心去爱的权利,像个男人决斗吧,曹煜!”

曹煜赶紧拦住暴走的南宫羽

“我说你是不是有什么大病,怎么就决斗了,什么罪无可恕?你知道点什么?再说我俩都不认识你,你操的哪门子心,咱说起码你得先混个脸熟吧。”

“我叶良辰眼中容不得砂子!曹煜,像个男人一样战斗吧!”

曹煜服了,感觉这货就是一个没了主角光环的天命之子。

自己就是那大反派,

他一批评自己,自己便要被愤怒和羞辱冲昏头脑,失去理智,

一说决斗,自己就得在自己刚学会爬的时候拿起武器,跟他插旗,然后被他轻松打败,踩在脚底尽情鞭笞,羞辱,

最后南宫羽被他的正直,勇敢,无私,嫉恶如仇的光辉形象所打动,芳心暗许。

不过,很明显,这不是一部我是大反派类型的小说。

曹煜也自然不想跟他再纠缠下去,自己回忆上一世,这货并没有像现在这么傻里傻气的呀?

怎么说也是个妖孽级的天骄,虽然因为性格莽撞,被很多人算计,后来似乎也是不错,如今怎么比自己还像地主家的傻儿子。

曹煜不愿意再多生纠葛,转头看摊主一脸愁容,计上心来

“嘿,你,对,你是摊主吧?刚刚就是他们三个舍己救人,误把马车撞到你摊位上去的,你统计统计损失多少。

这三人都是我们神只附中的学生,品行优良,见义勇为,乐善好施,一定会原价赔偿你的。”

摊主看着一地的破烂件儿,愁眉苦脸,正为不知道找谁填坑,如何开口发愁,听曹煜说完,顺杆就往上爬。

“原来是神大附中的天骄,怪不得有如此高风亮节,

其实,我与你们校长也算有些亲戚关系,而且你们也是为了救人的无心之举,便是照成本价,给15万神只币就好。”

“15万?”

好家伙,这摊主可真敢狮子大开口。

“对,15万,成本价,不信我拿账本给你们看。不是,你们这是什么眼神,什么表情?什么意思?”

摊主见三人似乎是不想买账

“不会吧?你们一人5万都拿不出来?

不会吧?你们真是神只附中的学生?

不会吧?就这你还想泡人马子?”

“哎~摊主,粗俗了,这是我未婚妻。”

“原来是未婚妻啊,果真郎才女貌,天造地设。”

摊主恭维道

“过奖过奖!”

摊主回头立马变了脸色

“就这还想强抢美女?”

司马炎见人越聚越多,知是计划失败,自己讨不得好去了,而且若是有心人很快便能查出马车的失控是人为的,只能狠狠心说道

“我没拿那么多钱...”

“存折,债券,物件抵押都可以,后面店铺里就能估价。”摊主直接封死了他所有退路。

小样儿,还想跟我讨价还价,都是千年的狐狸,老子闻闻味儿都知道你想的啥馊主意。

“给!没绑定过的。”司马炎咬了咬牙,拿出10万块的存折放在摊主手里。

“我们走!”

招呼张菲菲扭头就走。

“该你了,小伙子!”

“我没钱!”

“好家伙,现在人穷的都这么硬气吗?”

“反正没钱,你看着办!”

张菲菲听到,回头看了叶良辰一眼

“表哥,这个人毕竟救过我,要么我们就帮他把钱还了吧。”

叶良辰听到后鼻孔朝天“哼”了一声

“我叶良辰从不欠人人情。”

“你等等,嘿,说你那,别急着走,人还没说要替你还钱,你走什么,你不是从不欠人情吗?”

司马炎瞥到有人已经对马车起了疑心,而曹煜南宫羽至今没走,知道此事必须尽快了结,否则让二人知晓此事另有蹊跷,一定会对自己心生提防。

““好了好了,我自认倒霉,诺,5万的存折。”

“好嘞!客官们慢走!”

叶良辰走到张菲菲面前郑重其事的道

“我说过,我这人从不欠人人情。”

说完转身便走。

摊主看着还在懵逼的司马炎和张菲菲,终于反应过来了

“他说的是这么个不欠人情法?”

曹煜看了一出好戏,

见到张菲菲司马炎后,心里堵闷的心情稍微疏散了些许。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眼中隐隐闪过一丝杀意。

“小伙子,有动力是好事,但若是被仇恨迷了眼,未来的路可走不长啊。”

曹煜猛然一惊,知是摊主隐晦的提醒自己。

“受教了。”

“你帮我挽回了损失,我还没好好谢谢你!”

“老先生不用客气。”

摊主能敏锐的探出自己悄然暴露出的隐晦杀意,必定不是一个普通摊主那么简单,曹煜言语间也多了几分尊敬。

“不用如此,我不过是个投机钻营谋口饭吃的小贩罢了。”

摊主摆摆手,四下看了看自己撞得七零八碎的摊子,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怀表(极阳晷)

“这玩意儿在我这儿好些年了,一直也没卖出去,就送给你吧,朝花惜时,也算有个讲究,旧是旧了点儿,抛抛光还是挺好看的。”

“我看还是算了吧。”

说实话,曹煜看那怀表壳锈迹斑斑,真不一定不是出土前戴在谁家祖宗脖子上的物件,何况这玩意儿如摊主所说,做工粗糙,品相是真不好看。

“拿着,我其实也是一个从不欠人情的人。”

“那就谢谢老先生了。”

曹煜只能无奈揣进兜里,隐晦的拍了拍手。

“喝~这还嫌弃上了。”

摊主见二人走远,自嘲道。

道别之后二人闲逛许久,逛累了便找了一处还算上档次的饭店,点了几个招牌菜,边吃边聊。

“煜哥,我感觉你最近变化很大。”

“是吗?”

“嗯。”

“你不喜欢?”

“也没有,说不上来,以前你傻乎乎的。”

“现在呢?”

“现在像个小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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