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零时刚过。
距离伯克利第一次杀人,已经过去足足六个半小时。
此刻的伯克利发现这座城市,是人是鬼,都对地下水道熟悉的很。
就连这只猫都使唤着伯克利拉开窨井盖,熟门熟路的领着伯克利穿行在奶酪迷宫之中。
不久后便抵达了1区的一条街。
七栋独门独户的黑砖联排别墅依次排开,而最边上的七号楼,便是猫猫的目的地。
“喵。”
猫猫熟门熟路踩着墙砖的突起,爬到了三楼窗沿边,用嘴叼起一样东西又一跃而下。
‘……钥匙?’
伯克利看清了猫猫嘴里叼着的东西。
旋即伯克利如同做贼般跟着猫猫,溜进不足十平的院内。
却见猫猫熟门熟路的踩在屋檐下一张椅子上,娴熟的用嘴将钥匙插进钥匙孔。
脖子右拧,轻松开门。
猫猫用脑袋将门顶开条缝走了进去,又忽然露出小脑袋,甚至还用小爪子对伯克利招了招手。
“喵。”
“啊……?”
伯克利的表情和地铁站拿手机的老人没有任何区别。
忽然。
永世不复骤然现身,冲至猫猫面前虚晃一拳。
猫猫毫无反应。
这猫猫,似乎不是奏者。
旋即伯克利蹑手蹑脚的来到门缝前,认真的问了猫猫:“你不能是人变的吧?”
“喵?……喵!”
猫猫努力的双脚站立,双手叉腰。
然后一本正经的摇了摇头。
“?”
伯克利决定放弃思考。
总归有一件事可以确信,这只红猫当真听得懂人话!
伯克利小心翼翼的合上门,眼瞅着猫猫熟练的一跳打开客厅灯,照亮了空荡荡却又干净整齐的家。
伯克利没有着急往里走,只是有些沉默的站在门口地毯上。
原因无他。
伯克利身上,是湿的。
先前与尼尔·尼罗战斗时,伯克利操控两具灵魂化作本体与乐章,吸引尼尔火力。
真身却是与乐章一同跳进雨水冲击的水道中,寻找机会一击必杀。
从头到脚,就没有一处是干的。
作为一名小说家、作为一名体面人,伯克利认为这么湿漉漉的进别人家里是件很不礼貌的行为。
猫猫注意到了伯克利扫视的目光,当即努力踮起脚,拉开旁边的鞋柜。边喵叫着,边指了指一摞一模一样的,看起来像是专门用来待客的拖鞋。
没等伯克利脱鞋,猫猫又屁颠屁颠的跑远,又推着一个比它还高些的竹筐来到了伯克利面前,指了指伯克利还在滴水的衣服。
“喵喵喵,喵!”
这是伯克利第一次发现,猫的语言竟然这么好懂,当即回应:“喵!喵喵喵!喵!”
“……喵?”
猫猫歪头张嘴,听不懂伯克利的喵言喵语。
旋即,猫猫又对着正上方的天花板,又努力的站起身,做了個用毛巾斜着搓背的动作。
“楼上,浴室?”伯克利试着问道,“二楼?三楼?”
“喵喵。”
“喵了两声,是二楼?”
“喵!”猫猫点头。
“有洗衣机吗?”
“喵——”喵喵对着楼上的某个方向一指,“喵喵。”
两声喵是抢答,意为二楼。
伯克利深吸一口气:“最后问一下……”
说实话,伯克利还是有点害怕的看着周围。
伯克利不害怕杀几个黑手党,干这种事情,伯克利敢自夸一句“吾心吾行澄如明镜,所作所为皆为正义”。
但闯空屋这种事情伯克利干起来,真的有点畏手畏脚。
这显然不是正人君子该干的事情——哪怕是被一只精通人话的猫邀请也一样。
此刻这种感觉,和他上辈子第一次逃课时的感觉,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