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6日下午1点。连续几天阴雨绵绵,这一天虽然无雨,但太阳好像已经习惯了这种节奏,仍旧躲在云朵后面不愿露头。
一个醉倒在路边的人刚刚转醒,他抹了抹哈喇子,摇晃了一下脑袋,好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他抬起头,看到了滚石夜总会的招牌。
刘群盯着这个人看,转头对另一个人说:“拍上了没?”
那人点头哈腰:“拍上了。”
他旁边还有一个穿着染了油漆的工作服的人晃了晃笔:“我也记上了。”
第四个人开口说话了:“咱们这么搞,会不会犯法?”
刘群没说话,而是看向了第五个人:“小赵,你把手机拿低点,一只手拿着!装得像一点,行不?玩都不会?奖金还想不想要了?”
第五个人赶忙把手机放低了点:“从早上到现在一口吃喝都没有,手打颤。我怕摔着手机。”
刘群翘着二郎腿说:“摔着了我给你换个新的,行了吧!”他这才对第四个人说:“有什么好怕的,谁规定不能拿手机拍视频?我可告诉你,一天三百块,完了还有奖金,这种好事我这辈子没遇到过几次,弄砸了,以后也别跟着我混了。”
一个路人走过,眼睛扫了一眼。在第六个人面前停下,路人看着木牌上的临时工,木工等字样问:“这人用不用跟?”
刘群扫了他一眼,指了指手机,又指了指对面的高楼:“不用,老板看得很清楚,你跟小钱还有你弟弟,隔段时间就换个装束过来打听一下,装装样子就行。有事我就打电话告诉你们了。”
他说完还背过身,朝着对面大楼比了个ok的姿势。
刘群口中的老板就是江超。此刻,他正在楼上的一间房子里架着一台崭新的望远镜,一刻不停地观察着夜总会门口的动静。
他原本的计划是找个侦探,奈何现实中的侦探简直是凤毛麟角,对方又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想了想,江超觉得还不如去工地,去路边,去劳务市场找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
这些人只要给钱,什么活都干。
江超算是豁出去了,不管怎么说,他一定要逮到这帮人的马脚。
……
大虎揉了揉发胀的眼睛,背靠在门上,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小虎从一旁过来,扯了扯门锁:“什么情况,今天开门怎么早了半个多钟头?”
大虎打了个哈欠:“不知道,老板让我们最近早点来,说是惹了祸,怕别人报复。”
小虎透过门玻璃往里看,灰暗的夜总会里听不到一点响声,看不到一个人影。
“换衣服都没有地方换。”小虎冷哼一声,四处望了望,抬脚就打算去对门商店。
大虎一把拽住他:“干啥去?”
“我买烟,你说我干啥去。”
“老实呆着!现在就是工作时间,谁也不能离开岗位。”大虎摸了摸口袋,却摸了个空,他脸上多了一抹尴尬,挠了挠头:“没烟是有点折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