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岳飞38岁。
岳飞义正词严地面对审讯,并袒露出背上旧刺“尽忠报国”四大字,主审官何铸见此,亦为之动容。
南宋这个国家,其反动既得利益集团,由南方的大地主和官僚资本家组成。
所谓有背叛阶级的个人,没有背叛阶级的阶级。
何铸可能是南宋统治阶级中,同情岳飞的一个人。
但是,这个时候,想要岳飞死的,是国内外反动既得利益集团的联合,一个人的力量改变不了什么。
何铸查得岳案冤情,如实禀告秦桧。
秦桧却说:“此上(赵构)意也!”
改命万俟卨主审此案。
万俟卨将王俊的诬告状等摆在岳飞面前,喝问道:“国家有何亏负,汝三人却要反背?”
岳飞回答:“对天盟誓,吾无负于国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损陷忠臣。吾到冥府,与汝等面对不休!”
万俟卨又说:“相公既不反,记得游天竺日,壁上留题曰,‘寒门何载富贵’乎?”
所谓,寒门可载富贵乎?
代表南宋的反动既得利益集团,大地主和官僚资本家自认为贵族世家门阀。
而岳飞只是一届寒门子弟,没有资格与这些反动既得利益集团共享富贵。
前面的一句,相公既不反。
意思是,哪怕岳飞尽忠报国,通过南宋反动既得利益集团规划好的方式,是没有办法得到抗衡反动既得利益集团本身的力量的。
道路只有一条,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到底只有一句话,造反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