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战一触即发。
没有试探,没有对持,没有留预备队。
四万匹战马踩踏着轰隆轰隆的雷鸣声提速,提速,提速,再提速。
铁蹄翻飞,震颤山野。
鸟雀具惊,狼奔猪突。
两万飞骑军在不断提速中逐渐变幻阵形,片刻后凝聚成一道巨型的锋矢,笔直地扎向依然保持四人一排的秦军阵列。
秦军不过如此。
李信,不过尔尔!
身处锋矢中间靠前位置的李牧策马疾驰的同时还在观察着秦军铁骑的阵形,眼看两军越来越近,却迟迟没有看到秦军变阵,顿时放心不少。
跟他预估的一样。
秦人不会玩骑兵!
用这种一字长蛇阵跟飞骑军对冲,很快会被冲得七零八落,首尾难顾。
眨眼功夫,两军由原来的五里距离拉近到千余步,李牧不由地瞳孔一缩:秦军的马具有古怪!
八百步!
六百步!
……
三百步!
“放!”
正在飞骑军开弓搭箭,准备抢一波先机的时候李信突然狠狠砍下手里的环首刀,号令身后的六千早就挂好弦的骑士放箭。
唰!
看到主将号令,紧紧跟在李信身后的百余名士卒扣动机括,整齐地射出弩箭。
然后,手脚麻利地把弩机挂到马鞍上,拨转马头避开飞骑军锋芒向北方山腰处绝尘而去!
“拐子马!”
李牧目瞪口呆地看着秦军在他面前表演了个急速拐弯,斜冲向北。
拐子马曾经是匈奴人的标志性战法,以难缠而文明,也是骑术高明到一定境界的表现。
放眼七国,只有从小生长在马背上的赵国飞骑军才能打出这等战法,把秦军虐得体无完肤。
其他六国倒是想用这等战法。
却没有那么多精于骑术的骑士可用,即便是以武力著称的秦国,也才勉强凑出一千六百个骑术高明的骑士组成铁鹰锐营。
难度系数这么高,主要是因为在马背上开弓射箭是个技术活。
一不留神就会摔下马背被踩踏成泥。
更何况,在开弓射箭的同时,还要操控胯下的战马急速拐弯。
这就更没人能轻易做到了。
除非,从小生长在马背上,把骑马这件事当成吃饭喝水那样养成习惯。
不等李牧从震惊中惊醒过来,源源不断的大秦劲弩呼啸而来,在飞骑军面前组成一道密集的箭墙,无情地杀伤着纵马驰骋中的飞骑军。
李牧当即俯身紧贴马背,右腿用力踢马肚示意老伙计也拐弯。
秦军真不当人子。
放箭居然不是同时释放,而是以百人为一组,在拐弯时向同一方向放箭。
这都不用瞄准,锋矢状的飞骑军军阵已经被生生砍掉了最尖锐的箭头,变成了秃头箭,在漫天箭矢的威胁下不得不向南拐弯。
“呸!”
逃到安全距离,李牧回头狠狠啐出一口唾沫:“狗日的秦弩,射程太远了。”
飞骑军善射,开的却是两石到三石弓,有效杀伤射程不足百步。
以往与匈奴人作战时还有射程优势,再加上开弓频率更高,往往一个照面就能把匈奴人打散。
可是。
眼前的敌人是秦军,手里的秦弩射程远得不讲道理。
根本不给飞骑军开弓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