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座宫殿似的建筑,红墙、朱门、金顶、高达五丈的正门牌楼、超过三千亩的占地面积,这些无一不凸显出府邸主人的尊崇地位。
夕阳西下,残阳如血。那金黄的琉璃瓦也在落日余晖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令整座公爵府都蒙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
叮铃……叮铃……
在萧瑟的寂静中,这清脆悦耳的风铃声格外引人注意。
府邸正门处,两位门倌正在聊天打趣。其中一人忽的注意到了风铃声,寻声无果的情况下转头问道:
“二六,你听见风铃声没?怪好听的。你耳朵好使,听听声从哪来的。”
那个被称作“二六”的门倌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大黄牙:
“这声有啥好听的。”
话虽这么说,他还是仔细听了听,找到了风铃声的来源:
那是一个高约一米六、身材瘦削的男人。他身穿绣着红云的黑色风衣,头戴系着风铃的斗笠,面容被斗笠遮掩过半。
那人距他们差不多有一里,正稳步向他们走来。其斗笠上的风铃也随之一晃一晃,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眼见这个陌生男人的目标是公爵府,两个门倌连忙收起玩笑的神情,尽职尽责地站岗。
斗笠人越来越近,二六忍不住偷瞥两眼他斗笠下的长相。奈何他低着头,斗笠遮的太严实,二六只能从他鼻子以下的脸看出这人年龄并不大。
不仅如此,随着他逐渐走近,二六很明显的感受到了他身上那阴冷凛冽的气质,让人不寒而栗。
见斗笠人已走至正门前,另一位门倌伸手将其拦下,尊重且谨慎地问道:
“敢问阁下尊姓大名?可有名帖或者提前预约的文书?”
斗笠人一言不发,只是缓缓抬起头,被斗笠遮住的脸也一点一点显露出来。
没有随从与护卫,服饰上没有标识,气质与行为举止也不像是贵族大户。二六悄悄打量着眼前之人的长相,在心中将这张脸与记忆中的一一比对。
没什么印象。
二六维持着微笑的表情,正打算公事公办,却无意间与斗笠人正好对视。
一阵恍惚,熟悉感忽地涌上二六的心头。
死去的记忆开始攻击二六,那是「三年前」:
………………
三年前,是他给二少爷戴华斌当狗腿子的最后一年。
那年过后,二六就被调到了公爵府大门当门倌。因此,二六对当年的记忆多少还有点印象。
某天,二少爷带着包括自己在内的狗腿子们,路过仆人区后面的一座柴房。
按理来说,二少爷这么尊贵的身份,是不应该出现在下人们居住的地方的。毕竟这里脏乱差,连空气都是污浊的,万一玷污了主子的千金之躯,可是他们狗腿子的大过。
可那天似乎有什么急事,少爷不仅选了这条近道,走起路来也像是脚底生风。他们这些狗腿子,自然也不敢有什么意见。
“让一让!长眼的都给我闪一边去,别挡我家少爷的道!”
二六走在最前面开道,同时大声吆喝着,一副神气十足的模样。
看着和自己一样身份的奴才丫鬟们仓皇让出过道,二六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正当二六志得意满、如同一个凯旋归来的将军般沾沾自喜时,一个抱着木盆的清秀少年不知从哪窜出来,和他撞了个满怀,弄得他衣服前面全湿了。
这一撞,可把处于幻想中的二六又打回了现实。
事实证明,扰人清梦的确很影响心情。二六当即恼羞成怒,狗仗人势道:“混蛋,你不长眼睛吗,没看到少爷回来了?我看你是找打——”
二六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少爷压根没有搭理他。看样子的确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让少爷顾不得给狗腿子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