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逆鳞
安逸是被正午的阳光晒醒的,虽然秋后的日光已是被树影斑驳的只剩下一块块光斑,但仍然是十分灼人。
“哎呦”
他强撑起身体,感觉到身上的阵阵酸痛,好像散架了一般。环顾四周,周围是一片树林,他的衣服已经在跌落的过程中被撕扯的不成样子,宽大的袖袍也只剩下左边一只,右边的裸露的手臂上被划出一道道红印,有的还往外渗着血丝,屁股下面坐着两根粗壮的树枝。
“或许是它们救了我的命吧。”
安逸这样想着,他站起身来,习惯性的掸了掸身上的灰尘,目力所及却没有发现高影疏和宁儿的踪影,影疏明明是紧抱着他一起下落的,怎么会不见了。
“影疏!”
“宁儿”
他用手捧在嘴边冲着周围大声呼喊着,却没有回应。
这可糟了,安逸想着,影疏和宁儿也生死未卜,九龙山方圆上百里,他根本分不出华阳县在哪个方位。而且看这光景已经是正午来,与他跟蜀王约定的三日,怕是已经过去了一日半,那山下的蜀王看到自己和高影疏还没有下山,还不知道要出什么变故。还有昨晚的黑衣人又是哪路人马?
算了,安逸揉了揉额头,还是先想想摆在眼前的困境如何解决吧,
他想了想,他干脆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立在身边,眼一闭手一松,
“啪嗒”
棍子向西南方向倒去,
“就这边了!”说着,安逸从地上又挑了一个趁手的木枝,深一脚浅一脚的往树杈“所指”地方向走去。
金珠村是九龙山山坳里的一个小村庄。如果说九龙山的山形就像是九条神龙盘在大地上,那这个小村庄就像是这九条龙口中所争抢的明珠,因此而得名金珠村,取九龙戏珠之寓意。
刘二是金珠村有名的泼皮,偷东西、占别人姑娘的便宜那在村里都是出了名的,因此也没少挨村里人的打,可是时间久了仍是本性不改,大家也就听之任之了,不去招惹便是。
今天这泼皮可走了运,本想村口这条清水河摸两条鱼填填肚子,没想到鱼没摸到,漂来一个大姑娘!
刘二赶忙救起这姑娘,他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儿,吹弹可破的肌肤,盈盈一握的蛮腰还有那芊芊玉手,简直仙女儿一般。他用手一摸鼻息,还有气,便被他背回了家里。
哪知这姑娘渐渐醒来之后,一问三不知,好像有点傻。
不过他想着,既然被他救起来,那就是他刘二的人了,
“我看啊,你就算不是个傻子,肯定也是个疯子,呐!今儿啊,就让你做我刘家的新媳妇儿!”
刘二一边说着,本来就不大的眼睛笑得迷成了一条缝,厚厚的嘴唇加上头上不多的毛发,显得十分猥琐。
姑娘颤抖着蜷缩在床角,一身淡紫色衣裙破开一道道的口子,露出一双颀长且水润匀称的秀腿,发簪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湿漉漉的头发披散在肩上。
这不是高影疏还能是谁?
只是高影疏双目无神的盯着自己的玉足,眼神十分的茫然,仿佛意识有些恍惚。
、
且说安逸这边走了有大概三五里,就发现地上插着一块石碑,上面写着“金珠村”。
可算找着人烟了,他摸索着身上还有几件值钱的小物件,打算去村子里换匹快马,围着山林周围先找到高影疏和宁儿,
走了没多远就出了树林,就看到一片阔地,阔地上有一座巨大的木制城寨,寨门大开着,旁边和城寨上站了几个人,手里好像拿着弩箭一样的武器,看着城寨前进进出出的人群。
安逸看到村子很是激动,心说这下可好,正想着还没往里走,就被门口的人拦住了,
“干嘛的!”
从路旁的林子里窜出来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麻布素色衣裤,看样子就是这里的村民,拿着一把木质的很短小的弩箭,对着安逸。
“我是路过这里的,想进去换点东西。”安逸陪了个笑脸,
“去去去!看你这一身破破烂烂的,还换东西,你能有啥东西好换的,滚!”
那守卫不耐烦的驱赶着,八成是把安逸当成两个乞丐。
好不容易寻到有人烟的地方,还能让这守卫给拦住了不成?
安逸脑筋一转,从怀里掏出一块琥珀。这琥珀是当年安逸在成都县从一个玩古物的老头儿手里淘来的,花了他足足五百两银子。
“这位小哥,我是特地换了这个宝物来献给你们你们那个寨主的,对,寨主,他要我亲手交给他,要是去的晚了,我可吃罪不起呀。”
守卫虽不懂珍宝,但是任谁也能看的出,安逸手里这块琥珀可不是什么廉价之物。
“你是说金族长吗?”守卫道:
“对,就是金族长。”安逸忙道:听这守卫的语气,这里管事儿的应该是个姓金的族长,那按理来说应该是属于某县治下的村子了,
“那你跟我来吧”说着,守卫一招手,示意安逸跟他进村。
安逸心说既然是个族长,至少是个有理可说的人,身上这还有几件值钱的物件儿,大不了都给他,问他讨匹马,先解决我这燃眉之急。
“别过来!”
高影疏看着眼前一脸淫笑的人,双手本能的向外挥舞着,试图阻止正在向她不断靠近的刘二。
但是她本就是个女子,又从昨晚一直折腾到现在,哪还有多余力气来反抗,刘二一把抓住高影疏雪白的脚踝,另一只手从床下抽出了一根麻绳,麻利的把高影疏的双脚困住,然后一把抓住高影疏的皓腕
“小美人儿,我可要来啦,嘿嘿嘿”
高影疏的双手被刘二紧紧的摁在身后的墙壁上,娇美的脸庞和玲珑有致躯体暴露在刘二的面前。因为恐惧而双眼紧闭的她,已经感受到了刘二鼻孔里粗重呼出地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