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虽然不是什么伸手不见五指,但是和白天相比那是非常的黑,天上的毛一亮静静的挂在上面,安静的非常。
之前就说了,这条街远离繁华热闹的市中心,离荒凉无人烟的郊区也还很远,也就是说不至于无人,只是说人很少而已啦。
杨程离那两人很远,他只是远远的跟着,反正他的感知能力非常的强大,那两人在离开百万冥币店的时候就已经被他给锁定了,可以说是案板上的肉,定钉子了,没的跑。
在一家店铺前,杨程突然的定了步,挠了挠头发,总感觉差了什么东西。
旋即讲手一伸,隔空变出了一杯草莓味道的奶茶。
这下好了,心里那点空虚一下子就没有了。
于是他就一边走,一边喝,神识还一边跟踪。
终于,他一直跟踪了一个小时,来到了青松市的郊区。
“大块头。”邋遢男人胳膊戳了面具男,“我怎么感觉有人在跟踪我们,是不是我的错觉,你有没有那种浑身发凉,起鸡皮疙瘩的感觉。”
“神经!”大个子冷冷的回道。
“嘿,你什么意思,不是我说,你真应该改改你那性子了,你得知道,我是你大哥,你要听大哥的话。”
“有病!”
“你等着,有你哭的那一天。”邋遢男人愤愤然,“一会儿,你见了东西,可千万别瞎尿裤子了。”
……
邋遢男人小心翼翼的摸出来一个透明袋,袋子里面有一颗通红的果实,足有成年人的拳头那么大,晶莹的跟红玛瑙似的,“你什么眼神?虽然这只是塑料袋,但你可千万别小瞧了它,我这塑料袋可不是什么凡品,不是超市里那种。”
邋遢男人回怼了一眼大个子,缓缓打开袋子,顿时溢出浓郁的芳香。
“有把握吗?”大个子有些犹豫的问道。
这一次,邋遢男人没有嬉皮笑脸,难得的郑重,理着下巴上的胡茬子,“应该可以,我又没试过,那五级灵鼠鼻子比狗都灵,按书上说的,不出一炷香时间,必定会出来,除非……
除非它感冒了,鼻子不通气。
不过,灵兽和人不一样,是不会感冒的,所以就放一百个心吧!”
四周没什么东西可以隐蔽,所以在进入郊野的时候杨程就选择了直接隐身。
此时的他正在不远处静静看着,从两人的对话中他已经听了个大致,他们这是要去捕灵鼠。
其实,只要是能听懂人话的都能听明白。
他又推断,两人是捕猎人,所谓的捕猎人就是专门捕捉可观赏灵兽的一类人,他们往往将捕捉到的灵兽以高家卖给那些贵人,就是对灵兽感心趣,而且还有钱,并且愿意出钱的那一类人。
而那颗晶莹剔透的红果实,名叫朱果,是灵兽最喜爱吃的灵食,味道鲜美,不过唯一的缺点就是人感觉不到这种味美,毕竟灵兽和人终归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