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沟通交流,霍保珍也逐渐认可了林根硕,不再对他心存偏见,也接受了《盗墓笔记》这个书名。
于是,霍保珍从抽屉里,拿出事先拟定好的两份合同,摆在林根硕的面前,问道:“小林,你是想要稿费,还是要版税?”
正常情况下,林根硕是肯定要版税的,尤其是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但是短期内,他需要稿费,改善下生活。
见林根硕有些犹豫,李利明以为林根硕是门外汉,不清楚和稿费和版税之间的区别,就在霍保强的授意下,在旁给他做了简单的科普。
其实关于作家稿费的价格,我国于1984年10月,就曾颁发《书籍稿酬试行规定》。
经国物院批准,国家版权局决定从1990年7月1日起提高稿酬标准:著作稿由每千字6—20元,提高到10—30元;
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很多作家的稿费,都跟着水涨船高。
一些知名作家的每千字稿费,不仅突破了30元,更是突破了百元大关,甚至每千字几百元。
至于版税这个事儿,以前国内的作家是没有版税可拿的,只能拿有限的稿费。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才大幅改变了国内作家的收入情况,这位作家就是大名鼎鼎的王朔。
1992年,华艺出版社出版四卷一套的《王朔文集》,开创了在世作家出版文集潮流之先河。
虽然不少作家批评王朔的作品是痞子文学,但王朔作品的语言让人耳目一新,文集也成了畅销书。
在文集出版之前,王朔要求出版社对这套文集实行版税付酬制,每卖出一本书,作家就能拿到一份酬劳,也就是所谓的版税。
用萧乾的话来说,王朔提出的版税付酬制,算是给华国作家松了绑。
王朔的决定,为很多作家争得了正当权益,余华就是受益人之一。
同年,余桦的小说《活着》在《收获》杂志首发,很快出版了单行本。
因为效仿王朔,不要稿费,只要版税,余桦的版税收入一直源源不断,几乎就靠着《活着》这本书的版税活着。
不过,林根硕对自己有信心,并不指望靠着《盗墓笔记》这本书养活自己。
在林根硕心目中,《盗墓笔记》只是他处女作,也是他的练手之作。
不出意外的话,《盗墓笔记》这本书,很可能会是他所有作品中,最不值一提的小说。
当然了,如果《盗墓笔记》出版之后,销量好的话,林根硕肯定会乘胜追击,将这部小说继续写下去,到时再跟出版社签约版税合同也不迟。
假如《盗墓笔记》卖的不好,林根硕能先拿到一笔可观的稿费,至少旱涝保收,能让自己过上一段相对富裕的好日子。
毕竟每个月100多块钱的工资,日子实在过得紧巴、穷酸,囊中羞涩的林根硕,有时想出去吃香的喝辣的,都要深思熟虑一番。
林根硕琢磨了片刻,问道:“主任,如果我要稿费的话,能拿到多少稿费?”
在商言商,霍保珍也没觉得林根硕庸俗,如实回道:“我给你开千字60元吧。”
“你这本书我粗略计算了下,总共11万字,每千字60元算的话,大概能拿6600元。”
对于如今的林根硕根而言,6600元无疑是一笔巨款,他要在电影学院上班三年以上,才能拿到这个数。
眼瞅着马上快要入冬了,届时买衣服、吃火锅等等,肯定也需要不小的花费。
想到此处,林根硕接着又问:“主任,如果我要版税,能拿到多少钱?”
霍保珍坦然道:“这个说不准,要看你这书的定价和销量,还有你的版税率。”
“所谓的版税率,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从作品使用者的收入中抽取的百分比,用于计算版权使用费。”
林根硕点点头,好奇地问道:“主任,那我的版税率有多少?”
霍保珍直接回道:“6%吧,一般作家的版税率,都是在6%到10%之间。”
“你是新作家,暂时没有名气,还需要我们出版社出钱出力,帮你宣传推广发行,我们只能给你这个数……”
听了霍保珍的详细解释后,林根硕也搞清楚了稿费和版税的区别,以及版税率的情况。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盗墓笔记》这本书定价10块钱,最终卖出了1万本,那林根硕能凭借6%的版税率,拿到6000块钱。
所以说,如果林根硕要版税,不要稿费的话,《盗墓笔记》最起码要卖到1万本,他才能拿到6000块钱的版税。
当然了,如果《盗墓笔记》火了的话,卖出5万本,甚至10万本,林根硕能拿到的版税,就远远不止6000块钱了。
届时,林根硕的版税,可能是3万,也可能是6万,甚至10万。
简而言之,稿费就是一锤子买卖,版税则是细水长流,只要一直有读者买,作家就一直有收入。
林根硕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但他是一个活在当下的人,暂时不考虑以后的事情,想先过了这个冬天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