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对另一方造成严重伤害,可以要求多分割财产。
齐田园和徐雪倩,结婚三年。
拥有一套全款房,还有一辆车,以及存款若干。
基本上都是净资产。
而且这些资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齐田园在婚姻中存在着重大的过错行为,那么这些共同财产,自然而然的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割给徐雪倩。
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
不过这种猜测是有依据的。
先不说其他的,按照正常的情况,正常的逻辑来讲,谁会因为和自己老公发生关系不和谐,把人给送进去的?
这尼玛不扯淡吗?
正常人谁会这么做?
就算是闹很深的矛盾,也不可能因为这一件事情,把夫妻的另一方给送进去。
再者...
执法人员和检察部门再到法院,这一系列流程,都是要讲究实质性的证据的。
一对的合法夫妻,执法部门不可能说,只依靠女方的口供,说被强暴了,就证实了男方有罪。
肯定是具有实质性证据的。
有实质性证据...这就说明了一种情况,女方在这方面早有准备。
并且...
有非常十足的准备。
啧啧...
夫妻之间,有这种十足的准备,赤裸裸的想要将对方给送进去,两个人的感情在以往又没有什么太大的矛盾。
除了为了分割财产,有其他的情况...可能性不大。
注意到林琳目光中的疑惑,江如风没有过多的解释,这种案子,多打几场就全能理解了。
实验不如实践。
林琳庭审经验不丰富,不知道是很正常的。
“呼...这个案子稍微有一点复杂,咱们先分头调取证据吧,你去查一查,那个什么瑜伽店,我去找法院,检察部门申请查看证据。”
检察部门在案件中掌握着起诉的证据。
现在齐田园作为当事人还不清楚,他到底是因为什么实质性的证据被提起刑事诉讼。
作为委托律师,肯定要弄清楚这些。
要不然...到时候,上了法庭,那不两眼一抹黑了。
“好的,江律师。”
林琳点了点头..
回到律所后,江如风整理好了申请的材料,毫不犹豫的给林明打过去了电话。
“老林啊...”
“检察院你有没有认识的人啊...”
“我这边有个刑事案件,我想申请一下调取证据,不过你也知道,我在那边口碑不是太好...我担心申请调取的时间太长了,委托人等不了。”
林明在看到是江如风的电话的时候,就心里烦闷,等听到具体的内容后,更烦闷了。
咋地...
我是如风律师事务所后勤处主任啊?
啥事都找上我了?
不过,江如风和检察院的事情,林明也有所了解。
按照江如风的说法,当初他在做调解的时候,是顶着检察院干。
经常冒出来挑检察院的流程问题,口碑的确有点不太好。
可是...你申请查验证据,和口碑好不好有什么关系啊?
不过...对于江如风的请求,林明答应了下来:
“行,你材料准备好吧,走正规的流程就行。”
“麻烦了老林。”
江如风呵呵笑了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