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母弱出商贾,父强做侍郎,族望留原籍,家贫走他乡。
既然留在家里没有什么出路,那还不如拼命搏上一搏。
也有少量的贵族家的私生子以个人名义组建佣兵团。
至于佣兵团用来做什么……这个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顺带一提,佣兵当好了,是有一定概率被贵族领主看上,立功后有一定概率成为其封臣。
简单来说,当佣兵是穷人可以看到的下限低上限高的一条路子。
当然,能上岸的佣兵是极少极少的。
可这九死一生的路子,确实是少有的能阶层跨越的机会。
而真实的佣兵嘛,为了钱,大多是没什么道德底线的。
并没有小说游戏里那种有事做任务,没事训练,谈恋爱……
这里没有什么佣兵公会,冒险家公会之类的,大大小小的佣兵团众多,几乎每个人类聚居点都会有一大堆。
不过大多数佣兵团都是流动性极强的流浪佣兵团,这种佣兵团的特点就是流动性大,没有固定的财源,因此偶尔会客串强盗。
能在某座城里拥有固定驻地的佣兵团,那基本都是在附近打出了威望的强力佣兵团。
不巧的是,从络腮胡中年男子及其同伴的穿着来看,他们应该是处于佣兵团体的中下游水准。
吃不饱也饿不死的那种。
穷生盗奸生杀。
虽然很不想承认,可人一旦穷疯了,为求生存,做坏事确实是大概率事件。
不吃嗟来之食的乞丐基本只存在于课文里。
修一抱着昏迷毁容的小女孩走到巨石背面,完全把络腮胡中年等一众流浪佣兵晾在一边。
“团长,我们?”
帮络腮胡拿武器的年轻佣兵用询问的目光望向他们的老大。
络腮胡摇摇头,从同伴手中拿回自己的长柄战斧:“让弟兄们回来,别吓着孩子了。”
“嗯。”
年轻佣兵点头应了一声,打手势让围在外围的同伴都回来。
十来名佣兵聚拢到距离火堆五六米外的空地上,相互商量着接下来要怎么做。
一个光头佣兵粗鲁的抹了抹自己的光头:“老大,要不我们……”
说着,他比了个割喉的动作。
“我看那身衣服挺值钱的。”
“蠢货!”在修一面前挺有礼貌的络腮胡一瞪眼,骂了脑残的同伴一句:“你脑子进水了吗?想死不要害我们!”
一枪捅死巨蟒,修一的战斗力可见一斑。
这种时候仍想着杀人劫财的,不是傻子就是疯子。
光头佣兵被骂得脖子一缩,呐呐不敢言。
络腮胡见光头佣兵缩了,气都顺了不少:“你蠢的吗,这么明显的机会都没看出来?”
“老大的意思是?”佣兵队伍的弓箭手脑子比较灵活,很快就理解了老大的意思:“我们跟他混?”
“嗯,我暂时是这么想的。”络腮胡点了点头,而后又摇摇头:“我暂时是这么想的,但还要再观察一下。”
修一的情况有点诡异,络腮胡今年快四十岁,在佣兵界混了二十多年,跟贵族是打过交道的,矮个子里拔将军,也算是见多识广了。
可他还真没见过修一这种情况。
但不管怎么样,络腮胡光凭修一身上的气质与行为处事便能看得出来,这个小孩绝对来历不凡。
“人家还不一定需要我们呢。”另一个弓箭手插话道:“刚才你们没看到吗?那么大一条蛇突然就出现了……”
此言一出,一秒前还觉得自己等人挺能打的佣兵们尽皆沉默了。
“老大,我想起了一年前遇到的那个……”之前帮络腮胡拿武器的年轻佣兵小声说道:“那次也是忽然就冒出了奇怪的巨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