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社交媒体的贴文诅咒就是这么来的,完全都是人心在作祟。
昨天晚上之所以会出事,是因为林夕晚上的时候,在办公室里跟某个神秘人物,谈论许多类似于违禁法术一样的事情。
其实是动用了某种熏香类的药物,导致人出现幻觉,而林夕只是免疫差,较为严重。
很显然最终没有谈妥,她拒绝给神秘人一笔为数不小的款项,双方起了一些口角。
一阵激烈的谩骂之后,接下来林夕就无意识的陷入某种奇怪的昏迷,等到他醒来的时候。
就已经发现自己,被某种附身拿着残破利器在林希面前挥舞。
而我在后来于办公室接到的那通电话,并不是林希打给我的。
或许能猜到,应该是那神秘人做的手脚,这样的可能性非常大。对方的目的应该是想要让我陷入某种错乱吧。
虽然林夕做错许多的事,但我仍然没有办法对这件事置之不理。而且用这种方式害人终究害己。
可郁闷的是在法律上又该怎么证明及论罪呢?
与其啊,搞得人心惶惶倒不如,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好好的处理即可。
我就问林夕说:“这人要多少钱?”
她什么也没想就直接脱口而出:“三百万!”
由此看来,这个神秘人有件现金上的缺口(可能短时间内需要弥补钱财空缺,要么就是欠债!)
因此我先请林夕把那位神秘人的联络方式全都记了起来,然后当下请管理发通知给所有人在家上班。
这一阵子没事千万不允许有人突然跑来公司,先让这个神秘人找不到任何人。
我甚至还留了个心眼。那个健身教练跟这个神秘人有没有勾结,暂时还不得而知。
不过,他却是这件事里最紧要的怀疑者。这一件事让我很好奇的是,世上的事情绝对没有那么多巧合。
怎么会有那么巧,两个人会同时喜欢上同一个人。又不是肥皂剧里的烂剧情,需要各种难以置信的狗血剧情来铺垫高潮。
目前所有相关人员都在医院里,在事情还没有弄清楚之前,我请这位林夕,先以被害人的方式与他们继续互动。
然后保证所有的费用都由公司承担并支付,连脸部的伤痕也一并处理。
有的时候说实话是好的,但你如果弄错顺序的话,只会让事情更加的复杂。
一切事情安排就绪后,下午最后一个出现在医院里的,竟然是那位健身教练。
我请林夕拒绝接受任何电话,玩了个消失。结果这位健身教练却重复性地打过来,这不由鬼才奇怪。
因此,我把那天从庙里拿出来的东西,放在她们两个人的枕头底下,也把神像放在他们的两个人的病房的东边方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