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人后,我们回到县城已是傍晚时分,陈浩有事提前回家,留下我和王明献还在街上瞎溜达。
我问王明献:“你钱都拿给家里了,我们去省城你不带钱哪?不买套新衣服呀?”
这样的关心,来源于中午吃饭时,我嘲笑王明献后的自责。她可倒好,竟然很奇怪得看着我,那眼神好像是在说:要你管。
“去那有吃有住,干嘛要花钱啊?衣服我从小都穿哥哥的旧衣服啊。”王明献说。
据不完全统计调查,儿童时期如果一直穿异性的衣服,很容易出现性别自我认识错位,简单得说,容易发展成同性恋者。我想着王明献平时的说话和做事风格,我觉得她风险系数很高。
幸好她是个女孩,对我也无害。
“那你平时在县城住哪?”
我除了自责,还有点同情感。
“我有个邻居在县城开餐馆,平时我有空就给她打临工,住她店里呗,顺便帮她看店”
去王明献家之前,原本还以为自己是最可怜的人,想想和她相比,即使家里破产,父母也从来没有在生活上让自己委屈,忽然觉得有点幸福感。
我提议:“去我家吃饭吧”
王明献扭头看着我:“我上次踢你那里,你妈确定不会和我没完?”
“我父母很随和,你去了就知道”
“不会跟我没完那就去呗。”
我将王明献领回了家后,我很快就发现了,我的热情,是遗传。没想到我领个朋友来家里,我母亲竟然搞得像是初见儿媳似得热情,还特意跑了一趟菜场。
吃饭的时候母亲和王明献聊得那个热乎劲哪,把我小时候尿过几次床,给人剪过多少次衣角,把别人脱过几次裤子全给抖完了。乐得王明献“哈哈”大笑。
虽然自父亲破产后,我是没带过朋友回家,可这热情程度还是让我非常意外。
从王明献和母亲的聊天中得知,原来王明献是个弃婴,现在的父母是她的养父养母。这经历可就更与我母亲拉近了感情距离,因为我母亲也是这个经历,她是被从孤独院领养回来的。
我就像是一个多余的人一样,一句话都插不上嘴。
吃过晚饭后,母亲聊兴未尽似得对王明献说:“今天你就不回家了,和晓杰一起睡!”
“啊??”我和王明献都惊得目瞪口呆。
我突然想起来,我妈一定也是误会了人家的性别。
“她是女孩!”我解释。
“啊??”我父母惊得目瞪口呆。
我不确定母亲是为了缓解尴尬,还是真就热情到底了,一溜烟得去收拾出来一个房间,领着王明献去看。
母亲从王明献房间出来后,这气氛就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了。
母亲将我领进了她的房间里,表情严肃得就像是要开一场批斗会。
母亲问道:“这女孩,到底是不是你们老师说的,你给写情书那位?”
“不是。你侮辱了你儿子的审美眼光。我要是给你领个儿媳回来,一定是扎马尾,脸上有小酒窝的漂亮女孩,王明献就是我哥们,她哪像女孩。”
母亲的表情放松下来,说道:“那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真想认她作个干女儿,这孩子小时候肯定苦”。
我就很好奇,刚才我回答不是,母亲就要认干女儿如果我回答是,是不是就要给我订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