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堂堂一个白人大老板,治不了黑人老爷,我还治不了你一个黄皮猪吗?
所以……林路就遭殃了。
马库斯旷工,林路就得干两个人的活。
对此,林路表示:“我吃柠檬!!!”
“林,你想住大别墅吗?”马库斯突然没来由的问了一句。
“当然想了,大豪斯谁不想要?窝在这个穷人区危险系数太高了,我现在就想搬到富人区去!”
虽然大家都喜欢调侃美利坚每天都枪战,但是实际上这也是分地区的。
富人区治安要比穷人区好上很多,如果可以,谁不想住到富人区去。
“我觉得我距离大别墅不远了,只要每天都能像昨天一样有那么多收获,最多一年,我就能住到富人区去!”
马库斯的嘴角看起来比AK都难压,可以想象他到底有多开心了。
“我觉得你先住到监狱里的概率更大一些。”
林路适时的浇了一盆冷水。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打鱼”哪能天天干呢?
“林,做人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
“瞧瞧你现在的样子,每天勤勤恳恳的工作,没有梦想,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最后得到的报酬只有区区1800刀。”
马库斯忽然生出了一种优越感。
瞧,我几乎不用付出劳动,就能轻轻松松得到你一年才能挣到的钱。
在他看来,像林路这样老老实实的工作上班,只能一辈子给别人当牛马,根本不可能脱离贫穷的泥潭。
他认识的华夏人几乎全都是这样。
他们在美利坚兢兢业业的工作,然后泯然众人,成为美利坚这台血肉机器的动力源泉。
忽然,马库斯注意到林路手上的银扳指。
“林,你这枚扳指从哪里来的?”
“从垃圾桶捡的,不值钱。”
林路随口胡诌道。
“借我戴一戴,我觉得这扳指还挺好看的。”
马库斯对这银扳指越看越喜欢,就算不值钱,戴上出去也能装个逼不是?
“20刀,20刀试戴一天。”
林路竖起两根手指,脸上浮现出奸商的笑容。
“哦,不,林,你不能这样,你出价太高了。”
“10刀,10刀我还可以接受。”
“成交。”
林路爽快答应,然后伸手要钱。
看林路答应的那么痛快,马库斯忽然有一种亏了的感觉。
但是他只能不情不愿的从内衣兜里抽出一张汉密尔顿交到林路手上。
不多时,中餐厅里面的其他几名员工也陆陆续续抵达。
最后,当白人老板路易斯抵达店里,大家都已经各司其职开始干活了。
路易斯特意来到橱柜前,看了看橱柜里面的餐盘,发现全都洗的干干净净,于是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只黄皮猪洗的盘子真干净啊,明天要不要让他也去我家里洗盘子?
作为一个精明的老板,手下的员工当然要物尽其用。
一想到手底下的帕鲁竟然有时间休息,他就坐立难安。
店里忽然来了几位特别的客人。
他们安静的坐在角落处一张餐桌旁。
其中两名戴着墨镜的白人男子,面容严肃,表情冷酷,左右顾盼,时刻观察着周围。
就好像黑客帝国里面的黑衣人一样。
另外两人则是在悠闲的品尝着饭菜。
“杰森少爷,你说的那个亚裔人是哪一个你还记得吗?”
埃里克小声询问身旁的青年。
“不需要记得。”
杰森露出一抹自信的微笑:“只要找到那个戴着阿索斯之戒的人就行了。”
话毕,埃里克便扫视起后厨众人,很快他的目光锁定了佩戴着银扳指的马库斯,但是他的眼中却流露出一丝困惑。
然后他偏头看向身边的杰森:“这个亚裔人的肤色是不是稍微深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