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日,我一觉醒来已经是早上十点,现在的人起床第一件事是做什么?当然是玩手机。
我打开qq空间,一点一点把页面往下刷,想看看我暗恋的女神有没有发什么新说说,好及时去点赞评论,虽然她一次都没回复过我,但我还是乐此不疲。
突然一条说说引起了我的注意,“p,一天又是上工地,热死老子了。”
“嘿,李金这个龟儿子可以嘞,竟然跑去工地上实习去了。”我一看是隔壁寝室的李金,顿时就乐了。
这个小伙是我的同班同学,平日是二五不着调、嬉皮笑脸的富家公子,竟然破天荒的跑到工地去受这份日晒雨淋的苦,确实让我有点另眼相看。
“真的?拿我看看!”对床的罗鹏一听,马上把他的娃娃脸凑到我手机前。
“哈哈,这狗日的,平常连桶装水都要请工人抬到二楼,这么快就变勤快了?”罗鹏笑出了声,“诶,这是坟吗?”
坟这个字眼,立马触动了我敏感的神经,我一把把手机抢回来,“你个抠脚大汉隔老子手机远点,一大股脚巴屎臭味,以为老子刚才没看见你用这只爪爪扣你臭脚安?”
罗鹏娃娃脸顿时一红,语气不屑,“拿起滚,老子还不稀罕摸你手机呢。”
刚才没上心看说说的插图,以为就是普通的一台挖土机,一堆黄土和几个拿着对讲机戴着安全帽的人而已。等我点开图片放大后仔细一看,才发现挖土机前面有个坑,矮的那堆黄土上洒落着几块蓝色的破布,零星还有几根白骨,顿时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这种事在工地上并不少见,很多施工队伍在乡野山村施工作业时,经常会挖到人骨。通常来说这类的无主孤坟年代久远,坟墓的上部结构往往会被山洪暴雨冲刷得一干二净,加上坟主的后人生死不详,无人修葺,孤坟最终会被人们遗忘,往往要等到若干年此处土地有人施工后,坟主的遗骸才能得以重见天日。
在评论当中,我才晓得他们部门老大对这个坟墓主人的“处置”是随便找个沟扔了,省得耽搁施工工期,反正也没人认领,所以倒是不担心会产生纠纷。从他们的语气看来,这种事也没少干,已经见怪不怪了。
“哼,无知者无畏。”看到这里我心里难免愤懑。我当然知道对于施工公司来说,工期意味着金钱,但金钱让他们丧失了对人性的基本尊重。
罗鹏满不在乎道:“算了吧,这种事也不太好说,再说了,要是坟主人真生气的话,晚上第一个去跳起来去掐他们的脖子,你瞎担心个屁。”
“你小子懂个屁,尸骨讲究要入土为安,是见不得阳光的,随地曝晒怕是要生事端。”我是真的懒得解释。
“哎不是,我怎么发现你小子有时神神道道的,语气讲得好像你见到过鬼一样。”罗鹏也有些不服气。
“我是见过鬼。”说到这里,我的语气和表情开始严肃起来,“不过还不能算鬼,严格来讲应该是干几子,类似于僵尸中的一种。”
“你就吹牛吧。”罗鹏嘴上虽硬,眼神分明是有几分好奇,“来来来说给你罗大爷听,谁怕谁是孙子。”
“好,这孙子你是当定了。”我一听,气笑了。
于是,我对他说起了我十二岁那年发生的一件怪事,至今想起都觉得毛骨悚然。
我叫余亢阳,这个名字的来历也不稀奇,据说我出生的那天正值中午,天上的太阳大得快把泥土都烤焦了,酷暑难当,所以我那只读到小学二年级的爹迷起眼睛一拍大腿:今天天气亢阳,老三就叫余亢阳吧。
初中时,同学之间很流行“算命”,我也好奇地查阅了一下我的出生时间,竟然发现是命术中的“四阳聚顶,天佑之人”,据说是三百六十年都难遇一人。自从那件事发生后,我对命运这东西仍有些不置可否。矛盾的是,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有些东西它确确实实发生了,颠覆了我对以往的认知。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炎热的夏天。
那年我12岁,五月间的太阳能把人晒脱一层皮,一放了学我就和几个小伙伴相约到烂塘湾洗澡。烂塘湾是村东边的一处水潭,因为四周是烂泥巴田而得此名。这个潭面积约莫五六个平米,塘子中间水深撑死也就两米左右,它的源头是崖上一股碗大的山泉水,因为我们这里是喀斯特地貌,所以大部分水浸入了石缝中,再经过一系列化学反应后就慢慢沉淀出钟乳石,山泉水最终只剩一小股流到潭中。
一到烂塘湾我们几个就迫不及待的脱个精光,光着个屁股一个接一个跳入水中嬉笑打闹,身体浸泡在凉幽幽的水潭中,好不痛快!等打闹够了我们又开始玩起了“泌水”的游戏,就是几个人在水中憋气比赛。我捏住鼻子蹲在水里,鼓足了劲想要赢过同伴,要知道我平常在家里经常用盆装满井水来练习,最长的记录可以达到一分多钟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