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深山。
杨子明靠坐在一扇漆黑的门前,那扇木门半开着,越过门向内望去,只见那昏暗的空间内,一排排架子上,停放着一具具面露微笑,体态怪异的尸体。
这是一座义庄。
因为义庄并没有窗户,这就导致屋内空气极其浑浊。而屋中有些尸体因为停放时间过久,以至于有了腐烂的迹象。又因为皆被开膛破肚,血肉就这样暴露在空气之中。从而屋内浑浊的空气,纠缠上了腐臭味与血腥味,这三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极其浓烈且难闻的怪味。这怪味便顺着唯一的出口,悄然飘出。
此刻杨子明面色凝重,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结实的手臂。让他脸色如此难看的原因,一是那味道实在有些刺鼻,二就是他手臂上的东西。
只见他手臂上,离腕三寸处,有一颗花生粒大小,猩红色,莲花状的疹子。一看到这颗疹子,他就不由得想起了仵作说的那句话。
“你呀,活不到明天啦!”
而他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是在半个时辰前。当时,他可一点也不信,就这么一个小玩意就能要了自己的命?扯淡!
哼,这老头儿,定是想借此吓唬我,好让我早点滚蛋,这样,案子破了之后,少个人瓜分悬赏,他就能多分一些,你个潮吧,真是好算计啊!
然而接下来捕头的话,却让杨子明一头雾水。
“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待在这儿,别想着跑远就不用死了,到时候可容易暴尸荒野,我们可没功夫寻尸。”
这疹子威力就这么大?杨子明当即决定问个明白,毕竟自己只是奉师父之命前来调查案子,这要是把小命给搞丢了,那可就太不划算了。
不成想,那捕头竟完全不搭理自己,反而自顾自的检查一下,新来的尸体,之后便领着捕快,大摇大摆地下山去了。
这可给杨子明气个够呛,自己好歹是帮忙破案的,就这么不受重视啊。
他暗自在心底嘲讽道:“你呀,这辈子也就是个捕头了!”
而在捕头看来,跟一个必死的人,说什么都是在浪费时间,倒不如抓紧做完自己的工作,赶紧回去交差来的实在。
好在仵作人还不错,十分愿意告诉他案子的经过。毕竟他从头到尾,参与了尸体检验的工作。这让杨子明对其心生了一丝好感。就这样,他从仵作的口中得知了,这件案子的大致经过。
这件案子的起点是一家药铺,在十四天前的夜里,戚家药铺上下十三口,皆被剖心致死。
当仵作赶到现场时,却看到了让他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场景。其实仵作在这行,也是干了大半辈子,什么样怪异的尸体他都见识过,可从来没有见过,像这样惊悚而诡异的。只见那十三具尸体,围成一圈,并且双手合十呈跪拜模样,好似在祭拜什么,而怪异的是,整个现场干净整洁,没有一丝打斗的痕迹,更没有一丝血迹。
这就有些不合常理了,毕竟仵作也是有着十分丰富的解剖经验,他深知如果要剖开胸膛,挖取心脏,定会有血液溅出,除非凶手事后十分仔细地打扫了现场,但是从尸体的死亡时间推断,凶手并没有多余的时间来清扫现场。
而最让仵作感到惊悚的,便是尸体脸上的表情。那十三张表情完全一致,都是微眯着双眼,且面露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