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夜晚。
蓝桦城,“大笨鸟”酒吧。
推开门扉,一股混合着酒精与未知香料的浓烈气息扑面而来。
身穿术士长袍的调酒师,像一只会杂耍的猴子,手忙脚乱地控制着各种酒瓶,调制色彩斑斓的鸡尾酒。
矮人们正围坐在一张石桌旁,“吨吨吨”大口痛饮着烈酒。
嘈杂的呐喊声与吟游诗人的悠扬琴声交织在一起。
有种Rapper和唱黄梅戏的混在一起,在村头广场搓麻将的老头儿老太太人堆里开演唱会的感觉。
吵的一批。
而在酒吧的角落里面,老托尼有些颓然地趴在桌子上,看着杯中的啤酒泡沫渐渐坍塌。
仿佛他坍塌的人生。
想到这几天的遭遇,老托尼喟然长叹,指尖沾着啤酒,在桌上颤颤巍巍地写了起来:
--致被污染的悲伤,今日,也是阵阵小雪。
--致被污染的悲伤,今日,也是凛凛肃风。
--啊,原来我是,一名被哥布林,打败的诗人哒。
--毁灭吧,诗人哒。
--奶奶个腚的。
而在老托尼附近的石桌上,一个剃着桃心儿光头的佣兵甲,还有一个烫着卷发的佣兵乙,两人正在借着酒劲儿大声交谈——
“呦,今天来的人不少啊。”
“是不少。”
“我很欣慰。”
“好嘛。”
“最近发生了一件怪事儿你知不知道。”
“哦?什么怪事儿?您说说看。”
“「雄狮猎奴团」已经从佣兵公会除名了,听说他们被一群魔物给团灭啦。”
“正常嘛,猎奴团经常和魔物战斗,胜败乃兵家常事,兄台请重新来过呗。”
“这你就不懂了吧,被魔物打败不重要,关键是被什么魔物打败!”
“哦?那您说说,是什么魔物。”
佣兵甲站起身来,一脚丫子跺在凳子上,狠狠灌了一口啤酒,厉声道:
“那可是传说中的究极魔物,迷失森林的地洞之王,无数村民少女的梦魇——哥!布!林!”
这句话说得气势豪迈,顿时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
“啊?不可能吧,哥布林?”
佣兵乙故意摊了摊手,难以置信道:“就是讨伐等级勉强到达黑铁级,一群臭烘烘的低级杂鱼,连强壮的村民都能和它们过两招的哥布林?”
“没错!”
酒吧中的议论也渐渐多了起来,不少佣兵开始窃窃私语,什么“佣兵界的耻辱”、“世风日下”、“这个时代的悲哀”都出来了。
“还有!你看到角落里那个老盾卫没有,他就是「雄狮猎奴团」的副团长,老托尼!仅剩的独苗!”
“是嘛?听说他们猎奴团不到二十个人,有十多个副团长。”
“就是他,几天前跑到蓝桦城希岚子爵的城主府,像个傻子似的说自己手上有银月精灵,只不过被哥布林给劫走了……”
佣兵乙瞪大了眼睛:“银月精灵,您开玩笑呢吧!就算在精灵中,那也是无比高贵的皇族!怎么可能被他们捉到!”
“是啊,可说的呢,问题是这家伙说谎不打草稿也就罢了,他还想要借兵去讨伐哥布林巢穴,说是给希岚子爵带回一个完整无缺的银月精灵大美妞!这不是扯淡么!”
“希岚子爵答应他了?”
“嘿,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被领主府的侍卫乱棍打出来了——人家的原话是,去尼玛的,你要是能捉住银月精灵,老子手上还有光明神廷的剑之圣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