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强从床上爬起来,站到镜子前面,把嘈乱的发型捋顺,拿了个白衬衫,套在光滑的脊梁上,推开屋门,他眼前一亮。
在孙盼娣的身旁,站着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姑娘,姑娘留着青年头,鹅蛋脸,大眼睛,脸上带着浅浅的微笑。
她身高接近1米7,不是干巴巴的骨感美人,该有肉的地方肉肉的,微胖美人。
看到她的第一眼,孙志强觉得,春天来了,桃花开了。
这姑娘真美,比白晓静美一万倍。
李晓敏的美,不仅在外貌,还在温良恭谦让的气质上。
虽然说,孙志强还没和李晓敏深入接触,但是,孙志强看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是个温柔的贤惠的姑娘。
这不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经历上一世失败的婚姻,孙志强练就了一副火眼金睛,看人特准。
传说花花公子闻香识女人,孙志强不需要闻香,只需看一眼,就能判断出一个女人是什么性格,是否值得交往。
李晓敏看着呆呆的孙志强,嫣然一笑,“我是不是很丑?把你震呆了。”
孙志强回过神来,“仙女来我家,我激动了。”
一旁的孙盼娣打趣道,“晓敏,你一来,我弟弟的情商立刻变高,你听听,他直接叫你仙女。”
李晓敏说道,“我也希望自己是仙女,可是,我只是凡尘俗世的女孩,距离仙女还有十万八千里远。”
孙志强很想说嫁给我,我把你宠成仙女。
只是,初次见面,说这种话,显得特别突兀。
他换了种说法,“我看人很准的,我觉得你未来肯定是仙女。”
李晓敏微笑回应,“我期待成为仙女的那一天。”
就在这时,小鹰晃晃悠悠走过来。
它还不会飞,只能用双爪走路。
孙志强把小鹰抱起,放到他的肩膀上。
小鹰稳稳站住,用它的脑袋在孙志强脸上蹭了蹭。
李晓敏震惊了,“哇!这是老鹰吧,你怎么收服它的?”
孙志强道,“这是我刚驯出来的老鹰,它现在是我的宠物,将来是我打猎的帮手。”
“能让我玩玩吗?”李晓敏说。
孙志强双手捧着小鹰,“当然可以,给你,玩我的鸟吧。”
李晓敏觉得这话怪怪的,她双手接过小鹰,逗它玩。
李晓敏不光对小鹰感兴趣,还对长白山感兴趣,想看看山里的风景,还想打猎。
她是城里人,她爹娘按照千金大小姐的标准培养她,让她学琴棋书画,学诗词歌赋等才艺。
此外,他们对李晓敏管的很严,限制李晓敏外出,晚上不允许她出门,白天出门只能在县城活动,不能去乱七八糟的地方。
这导致李晓敏虽然18岁了,但是,从没来过农村,没进过大山。
不过,李晓敏看过几本描写长白山打猎的书,对打猎这件事非常向往。
昨天,孙盼娣去她家,邀请她来村里玩儿。
李晓敏想都没想,直接答应。
她来村里的目的是,进山打猎,感受打猎的快乐。
孙志强说,“我是猎人,我带你打猎,但是,现在是下午,不适合进山打猎,明天一早,我带你进山打猎,现在,咱们先逛逛村子,看看农村的风景。”
李晓敏跟着孙志强出门。
孙盼娣跟出来。
孙志强给她使个眼色,“姐,你同学来了,你不得做几道好菜招待吗?”
孙盼娣会意,“晓敏,你跟我弟逛呗,我在家里做菜。”
李晓敏道,“我喜欢吃红烧肉,你记得做一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