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们要是真干这么干,只要护卫跑出一两个去,回去跟罗德尼报信,自然会有人来找他们麻烦。”
刘易点点头,所以我们这帮护卫的作用主要就是起到威慑的作用。
“这要是一般的小毛贼,别人抢了就跑,也不怕你们报复吧。”
克莱格点点头,“是呀,所以真的遇到这种没有根底的小毛贼,反而更麻烦,那时候就真得拿着刀子上了。
不过在史塔克家族的统治下,北境这些年也还算安稳。”
听到这里,刘易大概是明白了克莱格的来意。
无非就是劝他不用这么拼,不要给自己和其他护卫太大的压力。
真的不用么?刘易不知道。
无论如何,这支商队的负责人是克莱格·寇布自己,刘易只是一个护卫,甚至只是一个临时护卫,还算不得商队的正式成员。
因为工作太认真而被领导约谈,他活了二十几年这还是第一遭,刘易无奈的点点头,“好吧,我知道了。明天我会好好休息的。”
见刘易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克莱格拍拍他的肩,留下还剩一多半的酒囊,笑着离开。
从第二天起,刘易也不早起了,和大家一样,收拾完营地便坐在哈利赠送的马车上,拉弓,放弓,玩累了就翻阅脑子里的记忆,看看以前读过的书。
他发现,原来躺平了之后,的确很有幸福感,而且终于有时间干点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射箭。
练习射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刘易却很执着。
无论是清晨还是傍晚,只要不赶路,他就会把在红石村买来的长弓拿出来,对着路边的树木射击。
刘易买来的这柄长弓,上了弦,有将近五尺长,是由一根完整的鱼梁木制成。
弓把的位置,已经被前一任主人握包了浆。
按照老兵的说法,要不是自己年纪大了,儿孙又不是吃这口饭的料,无论如何要把这张弓当做传家宝给传下去。
刘易不是很懂弓箭,毕竟他的生活技能学的是采矿和锻造,工程学从来没学过一点。
但是他也知道,在中世纪生产力水平下,最好的弓应该是由筋角木制成的复合弓,而不是由一整根木头制成的单体弓。
不过在红石村这种偏僻的小村落,能找到这样一柄堪用的长弓,已经算得上是幸运了。
先用着吧,要是不喜欢,以后到了大城市再换就是了。
随着练习的时长逐渐累积,刘易仿佛能在自己头上看到一个又一个“熟练度+1”的提示飘起来,而箭矢落点也越来越准。
与此同时,在霍伍德城的北面森林,一个身材微胖,留着一头棕黑色卷发的少年举着一把弩,正瞄准着一个哭泣着奔跑的女孩。
他兴奋地喊道,“嘿嘿,跑,横着跑!快一点!”
女孩闻言回头看了一眼,一支弩箭便嗖地从她耳边擦过,深深地扎进泥土里。
少年不满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对女孩大吼道,“谁让你回头的?!啊?!该死的,我没让你回头你就要一直跑!站起来,继续!”
瘦弱的女子此时已经没有力气再动弹,她无力地坐在地上,眼神空洞看着少年,嘴里喃喃地求饶道,“大人,求求你,饶了我,求求你……”
将手里的弩交还给身后的保镖后,少年意兴阑珊地对身旁的仆从说到,“臭佬,她交给你了。别弄伤她的背,我喜欢她背上的那块皮。”
被叫做臭佬的男人疑惑地问到,“拉姆斯,你不来和我一起玩么?”
“没意思。”
拉姆斯撇撇嘴,他不喜欢身材瘦小的女人,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妈妈。
让身后的侍卫搬来一张小马扎后,拉姆斯坐在小马扎上,一边喝酒一边看着臭佬凌虐那个可怜的女孩,喃喃说到,“没意思,没意思,没意思。要狩猎一些大家伙儿,不然不够劲儿。”
“你说,”拉姆斯跟身边的侍卫问到,“我们当一回义盗,去抢劫一支商队怎么样?”
侍卫谨慎地开口道,“拉姆斯少爷,伯爵大人可能不会愿意看到治下的商队被人劫掠。”
“老东……我父亲当然不会愿意,作为北境合法的统治者,他时刻谨记着对治下臣民的责任。”
拉姆斯眼珠直转,“但是如果我们只是去打猎呢?森林这么大,这么暗,我们不小心迷路到了哈瑞斯伯爵的领地里,得到了当地民众欢迎,并带回了一些礼物,我想波顿伯爵,那老家伙,老混蛋,应该会很高兴吧?毕竟作为他唯一的儿子,我无论何时都把他放在心上,他还有什么可求的么?”
侍卫应和道,“当然,无论是谁,都会为有你这样一个贴心的儿子感到开心的。”
拉姆斯抬起头,斜斜地瞟了他一眼,问到,“你刚才听到我说什么了么?”
“你?你说去抢劫一个商队……”
“还有呢?”拉姆斯追问道。
“还有……”侍卫不明所以,“对了,你说要为伯爵带礼物回去。”
拉姆斯点点头,站起来走到臭佬身边,对着另外一个侍卫比划了一个割喉的动作。
听到身后响起血液喷出喉咙的声音,拉姆斯头也没有抬,他看着正对着瘦弱女孩办事的臭佬,问到,“臭佬,抢劫商队去不去?”
臭佬摇晃屁股狠狠插了几下,提起裤子站起来,“去哪儿?”
“南边。”
臭佬从地上捡起一块还在滴血的人皮塞进怀里,答应道,“走。”
拉姆随即来到拴在树上的坐骑边上,翻身上马,下令道,“好小子们,跟我来,我们去干一票大的!”
片刻之后马蹄声响起,拉姆斯和他麾下的九个“好小子”策马离去,寂静的森林里,只留下一男一女两具倒在血泊里的尸体,无声地述说着曾经发生在这里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