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就你自己来接我呀,我妈呢”,于乐水一边随手摆弄着手里的矿泉水,一边对身侧开车的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男人问道。
“光想着你妈了是不是”,于知易对着自己这个养了22年的儿子说道。
“哪能呀,嘿嘿,我当然还是跟我最亲爱的老爸最亲了”,于乐水一脸讨好对着自己的老爸说道。
“在家给他的的大少爷做饭呢”
“哇,那咱们快点回家吧,我要饿死了”,过完年返校好几个月没回家的于乐水催促道,“对了,今天下午我去接欢欢放学吧爸”
“不用,知道你今天回来,我跟老李说了一声,给欢欢请了半天假”。
“好啊老于,你这是以权谋私”
“什么话这是,李泽松是我十几年的同事,于欢欢是我亲闺女,我给自己闺女请个假就叫以权谋私了?”,于知易反问道。
“好吧好吧,说不过你,于老师”,于乐水笑嘻嘻地向自己老爸发起了无条件投降。
“鸿雁,向苍天~天空有多遥远~”
伴随着老于最喜欢的旋律,父子二人零零碎碎唠着嗑就回到了家口,看着老爹随手把车停在路边不碍事的地方,就帮自己拿着行李往家门口走去,于乐水暗道,这要在城里,我爸这点儿工资还不知道够不够交罚款的。
但是于乐水也没说啥,农村里除了吃菜能吃到自己种的新鲜蔬菜、喝水能够喝到自己家井里清爽的井水、夜晚真的能肉眼看到漫天的繁星、集市上物价超级便宜等“为数不多”的好处之外,也就路边随便停车不会被贴罚单这一点优势了。
还没等进门,刚上小学二年级的于欢欢就一路狂奔了出来,一把抱住了自己老哥,至于为什么说狂奔,于乐水只能说自己的亲妹妹自己知道,这孩子从小就是个调皮捣蛋的,但是学习成绩还贼好,老父老母也根本懒得去管她这点小事儿。
“哥哥~”
“哎,想哥哥了没”,于乐水放下手中的行李箱,一把抱起自己的亲妹妹,原地打了个转。
“想啦,妈妈也想了,爸爸也想了,姥姥姥爷都想你了”
于欢欢甜甜地说道。跟很多重男轻女的家庭不同,于欢欢从小便得到家中长辈的一致喜爱,加上她又跟哥哥于乐水一样,天生就能说会道,最会哄家中老人们开心,就更受欢迎,从小犯了什么错,也没人舍得去过分责备她。
“是吗,那我们改天去看看姥姥姥爷”
念及此处,于乐水不禁回想起自己小时候,就最能讨姥姥的欢心,每当自己调皮捣蛋,把自己大姨家的小表弟打的哇哇哭的时候,姥姥总是会护着自己。而自己也最喜欢听姥姥讲一些家长里短的琐事,以及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一些旧闻旧事。加之家中其他孩子要不就太小、要不就太大,不喜欢听老人家唠叨,自己的这种陪伴自然更显珍贵,自然二人之间的亲情也是其他大人和孩子都远远比不了的。
长大后不经常在家,自己的亲妹妹就完美地继承了姥姥对自己的爱。
“好~”
“你给我买好吃的了吗哥哥”
“没买,哥哥没钱”
“哼,辰辰你抓紧回学校吧”,于欢欢一把撒开于乐水的手,赶忙自己跑回家里跟自己的妈妈告起状来。然后就被刘旭芬拖着出来迎接自己好几个月没见了的儿子。
“妈,想死我了”
“我也想你了儿子”
“哎呀,我不想哥哥,别拉着我妈妈,快撒手”,于欢欢皱着鼻子吵着。
“哈哈哈哈哈哈哈”,看的于乐水笑的停不下来。
说罢一家四口便走进屋里,回到自己的小房间,看着自己粉色的被子、粉色的床单、粉色的枕头,除了亲切,还是亲切。至于为什么清一色的粉色,于乐水只能说,管那么多呢,睡起来舒服就完了,反正张文良这群完蛋玩意儿也不知道,不对,江暮雨知道。
念及此处的于乐水赶忙给江暮雨发了两条消息:
“不准把我粉色床单、被子和枕头的事情说出去”
“不然我就亲死你”
说完便放下手机准备去洗手吃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