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役一骑绝尘,一进村便有一个半大的孩童跑上前来,兴高采烈地大声嚷嚷,童言纯真。
“阿毛!好啊,那咱们赶紧回家去。”
李役跳下马来,将阿毛抱上马背,牵着缰绳径直往阿毛家走。阿毛是李役堂叔的儿子,自父亲战死、母亲病故,阿毛一家三口就成了李役最亲的人。
只是阿毛他爹,也就是李役的堂叔不喜练武,一二十年也没能入境,就安心在村里服侍起了农田,偶尔打打猎,赚些外快改善生活,倒也活得悠闲自得。
沿路遇上不少的村民,都对李役热情得很,倒不是为了巴结他,只是乡风淳朴。
“小役,你才去城里当差,怎么就跑回来了?”
正在院子里劈柴的阿毛他爹李千山,见李役用马驮着阿毛进门,诧异开口,心中的欢喜却是表露无疑。
李役感受得到李千山言语中的亲情,一边抱下阿毛一边答道:“堂叔,小侄正好在附近办差,就顺便回来看看,不耽误事的。”
“什么?附近出了妖……妖物?”
李千山闻言脸色当即一变,妖物作乱的事早就不是秘闻,而李役又是黑衣卫,由不得他不往妖物身上想。
李役对李千山的敏锐并不感到诧异,略微一顿便低声答道:“桑湾村……没了,而妖物却跑了。是一棵树,在咱们这样的山村……防不胜防。”
“当真?!”李千山双眼死死盯着李役的脸,希望他能否认,可却注定要失望。
“嗯。”
既然已经选择了坦言相告,李役就没有再隐瞒的打算,点了点头又说道:“堂叔,妖物为祸日渐凶狠,村子里实在不安全。要不你们搬进城吧?城里戒备森严,武者遍地,可保无虞。”
闻言,李千山的眼中精光仅是一闪就暗淡了下来,随后摇头说道:“城里自然是好,可我们在城里无家无业,家中又无浮财,一家子去了要怎么存身?这些年,看着收成不错,可钱粮往上一交,就只勉强混了个嘴巴,算了,我们就留在村里。”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当此乱世,民生多艰,怪不得李千山这般丧气。
“堂叔,桥到船头自然直,去了自然就能找到出路,何必留在这里整日提心吊胆?再说,即便是艰难一些又如何?总能留着有用之身。堂叔切莫畏首畏尾,毕竟,阿毛还小。”
李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他自己才在城里安顿下来,涉及到三口之家的生计也是有心无力,只能是好言相劝。
“阿毛,阿毛……”
李千山被李役戳中了软肋,喃喃自语一阵,但仍是无奈地摇了摇头:“投在了我家,那是他的命。阿役,你不用再劝了,赶紧进屋歇一会儿。”
拉着李役往屋里走了几步,李千山突然一改刚才的低沉,朗声笑道:“阿役,我昨天进山猎了头獐子,肥得很,中午我来炖一锅,你也尝尝我的手艺。”
“堂叔,小侄还有要务在身,耽搁不得。这饭就不吃了,小侄喝口水就走。”
李役感受得到李千山的热情,但这苦中作乐只会让他觉得心里难受,哪有心情吃肉喝酒?
何况,他是真没时间坐等这顿饭吃,四位同袍的尸体还被丢在路上。
既然村里安全无事,他就不能久留,还得尽快把尸体运回去,更要紧早把树妖的事禀报上去,以便上层决策。
李千山见李役态度坚决,自然不会为了一顿饭影响李役的前程,他可是村里仅有的官家人。
但,挽留还是少不了,人情世故如此,李役推脱几番便跨上马,扬鞭而去。
阿毛看着李役远去的背影,眼中满是失落——就要下锅的獐子肉,又被他爹挂了起来,吃不上了。
山中野兽出没,李役担心同袍的尸体被毁,手上的鞭子连抽直抽,马儿一路疾驰,可等他赶到栓板车的地方一看,却是傻了眼。
四名同僚的遗体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