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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徐家洼四人结义

天柱山,位于华祝国东方,其东西纵横五百里,南北三百余里。因其有一峰如柱子般直插天际,且峰上孤零零有一崖,上面刻有“天柱崖”三个大字,故曰天柱山。

说起这三个字,便有故事。

这三个字每字各有十丈大小,苍劲有力,其上用了朱砂涂抹,绚烂异常。只是不知是谁、何年何月刻于崖上。

天柱崖险之又险,未曾听说有人能攀登而上。就是采药或打猎的壮年汉子也无法上得去,于是,人们便盛传是神仙所画,是神仙清修之所。更因山中常年雾气笼罩,氤氲蒸腾,好似一派仙境,所以寻常百姓有事无事便来烧香祭拜,使这天柱山更添几分出尘之气与神秘之感。

这方圆千里的天柱山并不独有天柱峰一峰,其他各峰如天崂峰,天浮峰,天珠峰,天泽峰等也是高大险峻,怪石嶙峋。只是没有天柱峰这么出名罢了。除此之外,天柱山还有很多小山,众山如巨人般摩肩擦踵,层层叠叠,住于附近的人们更喜欢叫它十万大山。

这可是夸张的说法了。外地人每每听到此话,总会嗤之以鼻。特别是那些走过南,闯过北的行商更是如此。试想,若真有十万大山,这天柱山别说方圆千里,就是万里也有了。方圆万里,就是传说中的方丈山也不过如此吧。可是每每有人来到天柱山后,便会改变这想法。

其实,人们叫它做十万大山,也并不是因为它有多大。而是人们根本就不知道这山里面到底有多大。

原来,这天柱山十分古怪,只有天柱峰一峰可以进的去出的来。其他各峰人们只能在外围打转,再想往里深走,因其终年雾气缭绕,不见阳光,进去的人便会迷路。

有人不小心转进去,走了很多天发现自己竟然又转回了原地。

也有好事者不信邪,带了奴仆、杂役、斧子、锤头进去,沿途做了记号,可最终还是迷路,最后竟然无人走出。这事以后,便使得天柱山更符合百姓心中山中有神仙的说法了,都说是好事者惹恼了神灵,被神灵收去了。

有老者也曾听自己的祖先讲过,说是三百年前这山里住进了一个神仙,所以这山才有这么多古怪。朴实的百姓便对这山更加敬畏了。

也幸亏这天柱峰方圆也有百里,里面多虫鸟野兽,有河流经过,使附近的百姓得了实在,摘些瓜果,猎些虎豹,倒也过得安乐,便不再去其他峰探寻什么神秘了,却也使其更添几分神秘与威严。

天柱峰下三十里处有一山村,名曰徐家洼,却并无一户姓徐,半数姓李,其余赵钱孙李都有,具体何因已不可考。村里一百七八十户人家。

常言道“靠山吃山”,因此,村里大多人家是猎户,懂得操枪使棒,搭弓射箭,铺设陷阱,常得些猎物皮毛贩卖,日子倒也过得去。

这徐家洼村东头有一猎户人家,当家的唤做李擒虎,因其排行老三,村里人便唤作他李老三。

李老三四十有三,身体硬朗,只是腿有些瘸,是前几年猎熊时被黑熊一巴掌拍断的。因为腿脚不利落,于是李老三不能和村里的青壮一起狩猎,只好在偏僻处设置陷阱,捉些山鸡、野兔,虽偶有收获却不够嚼用,日子过得紧紧巴巴。

这一日,却见李老三背了一只山鸡从山上下来,和村里人热情的打着招呼,一瘸一拐地走回家里。

刚走到村中,村正李泉水便见到李老三背上地山鸡,笑着道:“老三,今日收成不错啊。”

李老三见是村正,忙道:“村正,不过是猎了一只山鸡......唉,自从我这腿废了后,我家秋儿便没吃什么好东西,今天总算弄到这只山鸡,回去给他补补身子。”

村正点点头道:“不错,秋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你且等等”,说完便闪身进了屋子,不一会拿了一袋子米出来了,大约十几斤重,“这是别人捎给我的,你也知道,我家里富裕得很,家里吃不完,你且拿着”。

李老三忙感谢道:“村正,这实在是……”,他嘴笨,一时说不出话来。

李泉水不等他再说些什么,将米塞到他的怀里,然后挥挥手走了。李老三眼角有些湿,向村正的背影微微恭了一下身子,这才大踏步去了,只是步子踉踉跄跄,看着有些悲凉。

村正媳妇从里屋出来,正看到李老三身上背着自家的米,埋怨道:“他一个瘸子,又不能上山打猎,一个废人,还可怜他作甚?可惜我的好米”。村正喝骂道:“妇人之见”,回身进屋,不再理睬婆娘。

却说李老三回到家中,见自家烟囱炊烟袅袅,知道家里的正在做饭,忙大声唤道:“秋儿他娘,先不忙做饭,且出来看看我今日得了什么好东西”。

便见屋里出来一个妇人,三十五六岁的光景,端庄秀丽,头挽发髻,穿一身青色长衣,用一根筷子挽着发髻,正是李老三的婆娘赵氏。

这李老三的婆娘赵氏,是徐家洼以南,三百里外的万家镇赵员外的女儿,年轻时走亲戚遇到了老虎,被李擒虎所救,于是倾心相嫁。本以为日子会红红火火,谁料天降横祸,李老三的腿在围猎时被一只黑熊所伤,再也不能打猎,于是李家的日子便日见惨淡起来。

起初赵氏不时回娘家要些体己,家中的日子凑合着过。可时间日久,离得家实在太远,娘家渐生不满,竟欲让赵氏与李老三和离,赵氏坚决不从。于是娘家就断了对赵氏的资助,欲迫使其回门。赵氏原本心性温婉,此时却颇为刚强,见娘家如此势力,便再也不回娘家。乃至两家这几年竟断了往来。

赵氏不离不弃,辛苦操劳,李老三心中颇为愧疚,却说不出那多好听的话,只是有饭让妻子孩子先吃,有衣先紧着妻子与孩子穿,万事都与赵氏和气商量,自己更是起早贪黑的外出捕猎,因此日子过得虽是贫苦,却也不至于散伙家破。此举倒引得学堂里的老学究啧啧称赞。

赵氏一眼便看到了李老三手里提着的山鸡,顿时喜道:“我正愁着如何给秋儿补补身体,这下可好了。秋儿许久未曾吃肉,身体削瘦的厉害。”

李老三听到,心中黯然,却故作不以为意道:“怕的什么,虽瘦却也不曾弱了哪里去,男孩子家家的怎么就那么娇贵了。”

赵氏心疼自己儿子,却也知道当家的脾气,嘴上不说什么了。忽的看到李老三身上的米袋,问道:“这里面装的什么?”,李老三道:“泉水哥刚才给的米”,赵氏点点头,喜道:“泉水哥真是有心了。”两人便进屋收拾起来。

......

却说李老三正在家拔毛杀鸡,忽的听闻村中人声鼎沸,喧闹不已,心中不由疑惑道:进山围猎的猎户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许是这次运气好,猎了什么好东西吧。不仅又想到当年自己的风光。

当时自己身强体壮,更习得祖上传下的武艺,在围猎的队伍里总是拔得头筹。村中之人谁不称赞自己一声好汉!谁知道,那年遇到了一头巨大的黑熊,自己不顾别人劝阻,孤身一人就冲上去与其厮杀,结果……

看看如今的窘迫,李老三心中便黯然起来。便把念头转到山鸡身上,五指用力,咔吧一声就撕下了鸡头。

赵氏却从里屋出来,一边用围裙擦了擦手,眼睛往屋外望了望,皱眉道:“怎么如此的喧闹......咦,这声音怎往这边来了。”

李老三是多年的猎户,自然耳聪目明,知道是往这边来的。却也知道这热闹跟自己无甚干系,便找话道:“秋儿多久没去学堂了?”

赵氏听到果然回过头来,叹气道:“怕是有三个月了吧!我问他为何不去,他说家中本不富裕,学堂花费不小,便不去了。”

李老三道:“杨老学究不是免了他的费用,让他不要中断学业么?”

赵氏又叹了口气道:“是啊,可是秋儿脾气执拗,道是不使钱去读书,到底是别人施舍,家中虽穷却也不肯失了骨气。老学究无奈,只好每每借书给他,让他自己研读罢了。说起来,这都是随了你……”

李老三想起赵氏为了这个贫穷之家,不惜与岳父母家断了来往,颇有古人遗风,孩子也随极了他母亲,于是点点头道:“虽然如此,到底多了几分男儿的担当,不愧是我的儿子。他去他二叔家住了三天了,也该回来了……怎么这吵闹声竟往我家中来了。”

遂与赵氏一同出屋,却一眼望到人群前方一个半大小子,身上背着什么东西——却不是自己的儿子李秋又是哪个!

李老三心中大惊:这么多人跟着,难道是秋儿闯了什么大祸不成?是了,是了!这个孽障一向顽皮的紧,跟村里李灼、郑树德等几人整日里上树跳井的,邻居家经常来砸门,我只道是孩子顽皮,不曾太过责罚他,却不成想今日酿成大祸。心中自责不已,脸上却又惊又怒。

人群中有几个村里的顽童,其中一个看到李老三,忙跑到李老三跟前儿,嘿笑道:“三叔,三叔,你家小秋好胆量,竟真的捉了一只活的白狼回来。”

李老三闻听,手里一哆嗦,山鸡掉在地上,颤声道:“什么?活捉了一只白狼?”

这时,人群已走到李老三家柴门口。当前背着东西的正是李老三的独子李秋。

李秋今年一十三岁,天生顽皮,人却机灵古怪。当年生他的那天刚好立秋,李老三请老学究给李秋起名,老学究抚须望天沉思半刻,道:立秋生人,秋主收获,就叫李秋吧,以后多收多获。又觉得秋天太过肃杀萧索,就又给李秋起了个字,叫作东君,以示中庸之意。

起完名字就去抱李秋,李秋却哇哇大哭,尿了老学究一身,李老三忙抱拳向老学究赔礼,老学究哈哈笑道:“无妨无妨,好小子,我与此子有缘。李秋,李东君,你说是不是呀?哈哈哈……”小李秋便不哭了。

李秋打小便拜了老学究为老师,在学堂里读书,因为聪慧,诗词歌赋,经史子集无一不通,老学究更是倾囊相授。奈何前些年李老三瘸了腿后,李秋便辍读回家,起初还时不时到学堂应卯,最近这三个月,直接不再去了。

老学究找了李秋几次,让其回学堂读书,将来便可以考个功名,谋个前程。谁知李秋死活不肯回去白白读书。无可奈何之下,也只由的李秋去了。只经常借书与他,希望他莫误了学业。

这李秋脸瘦削的厉害,两只眼睛凸了出来。衣不蔽体,露出根根肋骨,让人看了揪心。他此时浑身青紫,头发的髻子已掉,草草的用根藤挽着,打着赤脚,甚是狼狈。因为背着东西,身体前倾,身高只及常人的肩头。刚走到自家门前,身形一个踉跄,李老三两口子赶紧上前扶住自家小子,这才见的真切。

李秋身上背着一副床一样大小的板子,约有三指见厚,板子前头有两个手臂粗细的洞,白狼的两只前爪从洞中伸过,搭在李秋双肩,被李秋两只手死死地攥住。由于板子阻隔,狼的嘴咬不到,只有两只后爪不停刨挖,使得板子的下方几乎被刨挖透了。

众人这时才看清李秋到底是如何捉的白狼。

原来,李秋用的这个法子很简单,是几乎所有人都懂得的:先在狼经常出没的地方挖一个坑,及腰深即可,上面覆盖上床板,将板上扫上灰土草屑,只留两个窟窿,人躲在洞中,里面弄点血腥气即可。待到那狼走到这里,闻到洞里有血腥气,以为有美味,便从洞里伸爪子去够,人只要牢牢的抓紧狼的两只爪子,然后起身一背,这事便成了。

只是这方法简单,要做到却着实不易:一者,洞只能及腰深,太深人就不能背起板子了。所以人在里面只能蜷着身子,十分累人。二者,在林子里,可不是独有狼喜欢血腥味,老鼠,毒蛇,甚至老虎,豹子都有的,都可能被血腥味吸引来。特别是老鼠毒蛇,因为都能从洞中钻入,所以会给里面的人很大的麻烦,所以地点一定要选好。三者,需要里面的人有极大的耐心,待个三五天是经常的事情,吃喝拉撒必须都在里面,不能随意出这个陷阱,否则狼一旦受惊,便不会再来了。

李秋捕地这只白狼便是用了三天的时间,且是一只十分稀有的白狼。这份胆量和耐心已经足够让这个村子里的猎户刮目相看了。

一个十三岁的半大小子,凭一己之力竟然捉了一只稀有的白狼,而且是活的。这给了村中猎户极大的震动。

小时候的李秋由于喜欢发呆、愣神,村里人都觉得他有些痴傻,因此除了李灼、王锁、郑树德几个,其他孩子都不爱跟他玩儿。哪怕后来村里唯一的学问人,杨老学究出面了,村里人也只是明里不说,暗地里依然嘲讽和讥笑。

即便后来李秋在一众孩子当中读书读地最好,村民对他最大的感观也是觉得这孩子有点聪慧,是个读书种子。这评价虽然看似赞美,但是其中暗含“手无缚鸡之力”的不以为然。

山里的猎户读什么书?谁打得猎物多,谁才是好汉。

然而,现在看着身体瘦弱的半大孩子,竟然背着重重地门板与白狼走了回来,村民们无一不被震惊地无以复加。

村里的猎户们都是爽直的性子,最喜欢胆量大的人,李秋这番,无疑让全村猎户的心中对他升起敬佩之情。

周围已经有猎户开始教训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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