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沉思片刻,忽悟矿石属国家所有,私家不得擅自开采,难道他们未办妥手续,故而心慌?
念及此,他已决定报官,有了此矿,不仅自身问题可解,更能使此地百姓富足,而非仅靠每月五两银子度日,实在令人愤慨。
他正欲带领保镖返回,却见数人押着两男两女步入山谷,两名女子正是苏聆音、金淑媛,两男为张超、张伟兄弟,皆被五花大绑。
几名保镖亦瞧见,一人惊问道:“公子,如何是好?”
郑云岂能不急?料想那群人捉拿苏聆音、金淑媛等人,多半因他先前发现了秘密,欲灭口所有外人!
想到灭口,他心中突突乱跳。
然他见山谷中有百余名打手模样之人,且多半持有兵刃,即便三名保镖武艺高强,亦非其敌。
只见人质被押入木屋,时间一长,恐有不测。
尤其是苏、金二人貌美,落入“狼穴”,性命堪忧!
他一时急得额头渗汗,见木屋依山脚而建,如今唯有从木屋一侧山坡下去,靠近木屋,寻找时机救人。
郑云此刻开始施以心理战术,朝匪徒高声道:“吾乃官差,未开火者,半月之内必释。开火未伤人者,仅以私藏兵刃论,三载牢狱之灾。若能弃械立功,尚可宽减,若伤人性命,定斩不饶。尔等皆有亲眷,宜思家人为重,此时回头,犹未晚矣。”
然下令开火之贼首厉声喝止,令手下不信其言。郑云遂言,挑起事端者必死,擒之者功莫大焉,刑期可减。此言一出,贼首身旁二人交换眼色,合力将其制住。其余贼众虽有抗拒之心,见状亦只得随众。
于是,握有兵刃之贼悉数缴械,郑云心中大悦,即便此刻,仍不忘向金淑媛投以得意之色。金淑媛轻撇樱唇。
幸此处绳索充足,郑云令保镖取来捆缚匪徒,暂且囚于此地。人手短缺,郑云急遣梅玉速回村召援。村民至,采取一对一监视之策,确保无虞。
数日间,郑云请村长派人出山报官,同时差遣梅玉前往衙门申请矿产开采许可。期间,村民轮流看守匪徒,连其起居皆需多人监视,繁琐至极,幸郑云无需烦忧。凡看守者,每日皆有千金之酬,村民皆欢欣鼓舞。
待官差抵达,竟有五百余众。人命关天,无论匪徒还是郑云一行,按律皆应带回衙门问讯。幸有村长及众多村民作证,加之多数匪徒供认不讳,官差特事特办,现场裁决,郑云等人无罪,且有大功,拟议表彰。
郑云提及疑为李华强所遣之人扰乱工地之事,官差允诺回城即通报海丰衙门彻查。此事暂告一段,接下来便是静待工程队伍到来。
又过七八日,陈梦归来。陈梦言此次已联络三家营造商,调集大量工程器械...
县令亲临,消息甫一传开,村长即刻率众村民恭迎,同时也遣信相邻两村,共襄盛举。至悬崖边,只见一人腰缠绳索,沿着悬梯缓缓而下。
落地后,此人自报家门,言其乃县令,随即与众人亲切握手。县令激动道:“尔等辛苦矣!”
他特别赞扬了郑云,称其无私奉献,不图回报,堪称典范,实乃英勇之士!郑云心中暗喜,对于耗巨资为村民修路之事,已不再惋惜,直言此乃分内之事。然而,他内心深知,修路之举,既有怜悯村民之心,亦有在金淑媛、苏聆音面前展示慷慨之意,一时冲动所致。
若要他日复一日,无求回报地做事,实难忍受。他思及此,暗想如此耗费巨资,即便不求盈利,至少也需些许赞誉。双方交谈一日,郑云在县令的赞美中晕眩,一时兴起,决定为村庄建造调料工坊,所需设备皆由他购置。县令闻之大悦,激动地紧握郑云之手,连声道:“壮哉!壮哉!壮哉!”
郑云谦逊一番,话题一转,狐狸尾巴微露,提及欲办理矿山经营权。县令听后欣喜若狂,言企业需发展,不能一味付出,不求回报。唯有企业发展兴盛,朝廷税收方能增加,方能为百姓做更多实事,此乃双赢之举。县令当即允诺,特事特办,简化手续,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