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记忆中,曾听过一个故事,国君昏庸,对某个臣子失去信任,还下令杀死这个臣子,这个臣子临死之前,嘱托家人,把他的眼睛挖出来,挂在城门上,他要看着这个国君自取灭亡……”伍十二说着,一时恍惚,好像某些记忆之外的东西窜入脑海,但马上恢复正常。
“哥,你的意思是,把他——”大顺指了指胡仓,“眼睛挖出来,悬在寨门上,看着灾难降临?”
胡仓已经面如金纸。
伍十二摇了摇头:“太血腥了,而且眼睛一旦离开人体,也就毫无作用了,但我确实想让他看着灾难降临——完全可以把他整个人吊在寨门上,八天时间,没有吃饭,应该饿不死,找人定时往他嘴唇抹水,只要渴不死就行了。”
胡仓如坠冰窖,哆哆嗦嗦地说:“你们不如杀了我!”
“胡仓,这太便宜你了,你知道我们冒这么大的风险,到底在干什么吗?在救你们!若你只是逃跑也就算了,可你向老虎山寨出卖我们,如果老虎山寨不是对我们心存忌惮,你觉得我们还有活路吗?”
“救我们?真是笑话,你不过是想要裹挟我们为匪,让我们死心塌地为你效命,灾难,不过是一个借口,一个可笑的借口!”
伍十二说:“把他吊起来!”
胡仓挣扎不止:“伍十二,你在自取灭亡,不是老虎山寨消灭你,就是官府剿灭你,我在看着,我等着你的头颅被悬在城门之上!”
大顺厌恶地说:“还是留点力气,等着灾难降临吧!”
“大顺,你就是伍十二的一条狗,你就知道跟着他狂吠!”
直到仆从将他押出草屋,他还在咒骂不止,但当他悬吊于寨门之上的时候,声音已经夹带惊恐,村民出于好奇,围而观之,细声碎语。
胡仓心想,八天之后就是赌约期限,如果伍十二无法兑现承诺,自己还可以发动群众,群起攻之,现在必须留存气力。
胡仓突然一言不发,让村民瞬间对他失去兴趣,摇头晃脑散开,各自忙活。
胡富春一见,感到不寒而栗,连牢骚也不敢发了,默默走回草屋,生怕一不小心,就得陪着胡仓受罪。
伍十二与大顺在草屋之内商议,浑然不觉外界动静。
日升月落,眨眼又是一天。
潘平威得知袭击县令的真凶是伍十二后,眼睛眯了起来,但半晌无言,让亲随连脑门的汗水也不敢擦。
“刘大人情况如何?”潘平威突然问道。
亲随顺势抹了一把额头汗水:“还没清醒。”
“也怪他自己迂腐不通,非要剿匪,我们都已经对外公布贼酋伏诛了,难道还能说,我们杀错人啦?如此一来,官府的威严何在?伤势未愈,又大动肝火,不晕才是咄咄怪事!”
亲随连说:“是,是,是!”
“况且,此举也是让伍十二这个贼子放松警惕,只等王大虎摸清对方虚实,取得对方信任,就可以斩草除根!”
亲随躬身道:“老爷英明!”
……
“大王,伍十二说愿意归附老虎山寨。”
王大虎不喜反忧:“这个伍十二,打的什么主意?”
手下谄媚道:“想必是那伍十二久仰大王威名。”
“敢于劫杀县令的人,你觉得他会仰慕我的威名?不过,纵是他诡计多端,咱们只要探清他的虚实,再与官府一道,不信收拾不了他!”
“大王英明。”
新明县,梅进乡。
刘文彬作为缙绅,曾在朝为官,如今致仕还乡,门庭冷落,不胜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