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海话没说完,众人找理由都走了,在这年头有句话,叫远亲不如近邻,发生何雨柱这样躺地上脑袋窜血,没人扶这样的事儿,一个是人缘太臭,二是家里没大人了,另一个就是这院子里人没人性。
何雨柱这种情况是三者兼有,当然了,何雨柱这边多半是何大清的人缘。
有那么一句话说得好: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
何雨柱才十五,他有什么人缘?
这都是何大清的人缘,何大清人缘怎么样?也不能说不好吧,院子里谁家做个席面什么的,他都是免费帮忙。
当然了,烟、酒、糖、茶必不可少,傻柱帮厨,何雨水也能在厨房混个肚圆。
按照厨子的惯例,带回家一些先扒拉出来的剩菜必不可少。
但是人有时候就是那么奇怪,你帮了他,成了惯例以后,他只会嫌你帮的少,认为你连吃带拿。
但是何大清在别人家,不但连吃带拿,还要给钱呢。
再加上何大清手艺不错,时不时的往家里带一些好吃的,香味弥漫。
这年代,半年见不到一点儿肉的大有人在,你天天香滋辣味的,你让他怎么平衡?
就算是他们心里平衡,孩子能平衡吗?不懂事的哭闹一番,挨一顿巴掌,懂事儿的猛吸几下鼻子,大人看了也心里不是滋味啊。
这要是在筒子楼,就没有这么多麻烦,因为周围的邻居都差不多,而且互相间也没那么脸熟,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而已。
现在好了,何大清和寡妇跑了,留下一个十五岁的傻柱,和一个八岁的何雨水,就这俩人能顶门过日子?
嘿嘿!家破人亡了吧?
该!活该!
至于说谁打的,贾东旭啊,和我们又没什么关系,就算是打死了,该着急的也是贾家和易中海,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而且,一旦出了人命,大院里有一个算一个,都有好处!先不说何家那两间正房一间耳房,就说易中海,想保住贾东旭,得找大院的人请愿吧?
这好处不就来了吗?不给个几斤白面,一条子肉,谁给你请愿?
请愿有用吗?说实话,在这年代真有用!法律还不太完善,有的是漏洞可钻,而且法官的个人主观偏向,很重要。
在不同的环境下,处理的方式也不同,这也是何雨柱为什么受过九年义务教育,面对贾张氏的造谣为什么直接A上去,而不是选择报警。
报警你报什么警?毁坏他人名誉罪?这罪名是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颁布,九月十五日实施的,现在是五一年。
毁谤?这个罪早一些,但是那也是七九年才立法的,和打架斗殴是一年立法的。
可以说,现在打架斗殴、毁谤、毁坏他人名誉,只能算是惹事儿,这特么都不是罪。
……
“还愣着干嘛?帮我把傻柱扶回他那屋去啊。”易中海招呼腿软的贾东旭。
“师父,不扶医院去吗?”
“去什么医院?眼看着都快天黑了,我还没吃饭呢,先抓一把草木灰,把血止住,今天晚上我让雨水看着点儿,明儿一早,我带他去医院。”
何雨柱……
我去你个一大爷的!你还是个人?人能说出这话来?特么我这要是真实伤害,估计明天早上都到老阎那里告你状了,当然,老阎不是三大爷。
再说了,雨水才八岁,爹跑了,就剩下这么一个哥哥,满头满脸是血,躺在那里生死不知,这不得把孩子吓出毛病来?
你还是人?你特么还算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