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之一起回来的,还有身后一长串的土匪,一共八百多名土匪。
手上见过血的土匪,已经就地处决了。
带回来的这些人,还算是有些人性,先修一阵城墙,如果改造成了良民,就分地入籍。
李知月打算把玻璃研究出来。
在古代,玻璃和琉璃差不多的意思,这玩意是西域那边进贡,只有贵族才能拥有。
雍州这边的商人,有些家族也有琉璃,都是从京城淘回来的,格外珍贵,据说一个琉璃器皿,价格在千两银子以上,若品相好,卖一万两都不成问题。
琉璃是贵族才需要的东西,是身份脸面的象征,那,就薅贵族的羊毛吧。
早些时候寻找磷矿石之时,她就让人搜集了不少的石英石,这东西在宜州不算少见,在她的县主府的后山处,堆放了许多。
老百姓们也不知道这是干啥用的,有时候在别的地方看到了,也会顺便带来扔那里。
就这样,石英石越来越多。
李知月让乔暮带人回金平县,将石英石拉了一些过来,开始研究。
玻璃的主要材料就是石英石,想法子研磨成细沙,然后再进行烧制,温度要达到一千两度才行。
好在之前炼钢的时候,对温度的控制就有了经验,很轻松就将炉子加热到了近两千度,具体有没有两千度李知月也不清楚,但她清晰的看到,细沙石英石,变成了液态!
液态的石英石进行冷却,就成了玻璃!
“知月,成了!”程晚枫十分激动,“石头居然能变成琉璃,太神奇了!”
李知月摇了摇头。
这玻璃的品质实在是有点太差了,很多杂质,不够透明。
她托着下巴道:“再增加一点石灰石,还有碱,多试几次,看怎样的配比制出来的杂质最少。”
工人们点头再去执行。
一次又一次。
反复高温,反复冷却,反复试验。
终于,工人们拿出了让李知月认可的玻璃。
虽然还是不及现代工艺,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
她拉开唇角一笑:“就按照这个法子来制造玻璃液,请几名手工大师过来进行玻璃的成型塑造,不管什么形状,先做出来再说,再请一些雕刻师来进行最后的刻画上色打磨。”
玻璃液经过吹、拉、晃……等手艺,可以制成理想的形状。
但这技巧很难把握,一不小心就容易过头,或者搞出个四不像。
就算吹成了,在打磨和雕刻时,一不小心,容易把玻璃弄碎,又得重头开始。
“知月,这也太难了。”程晚枫也试着做几个杯子,全都以失败而告终。
李知月笑着道:“要是做不成形状,那咱们就卖玻璃,也不是卖不出去。”
大魏朝的人都是纸糊窗子,大白天屋子里总是阴森森的,而且纸糊的窗户很容易换,每季都得重新更换。
玻璃要是能推广开来,光是卖玻璃应该也是个不错的生意。
正聊着,边上一个工人兴奋的喊起来:“王爷,快看,小的做成了一只兔子!”
那工人止不住兴奋,颤抖着手,将一只兔子端了上来。
通体晶莹剔透的兔子瞬间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光照在兔子上,托盘也有了一个光影,显得特别好看。
更为关键的是,兔子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就像是一只真正的小兔出现在这里。
不管哪个环节的工艺,都达到了极致。
李知月大喜。
这兔子,终于能拿得出手了,价格绝不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