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主子有先见之明,早早将这一番话传授给他。要不然照他这笨头笨脑的性子,估计在纪姑娘的盘问下,连自己主子裘裤什么颜色都要倒出来了。
男人的字迹好看的很,横折弯钩之间数不尽的意气风华,风格不似京城这般束缚于格式,规规矩矩的。反倒是有些许少年人的意气。
信上仍旧是说万宝阁状况很是不错,那批胭脂很是畅销。信中也有问要不要将胭脂引到京城中卖的意思。不过来来回回几个问题,居然洋洋洒洒的写了四五张信纸,纪梦舒捏着毛笔,心思活泛。
这还是她头一次跟一个算不上熟悉的人回信,上次的几封书信均是在看完之后便没有回信,直接烧了的。
青竹跪坐在一侧,替她研磨。一边研磨一边还道,“没想到姑娘随手救的人居然还是个知恩图报的,上次给姑娘送来一把大银票不说,这回还冒这么大的风险,叫人进宫传信...”脑袋一向简单的青竹终于发现了事情的不对劲,拧着眉心道,“不对呀,那公子又是如何知道小姐是在宫中的?”
红叶轻轻戳她的脑袋,“有钱能使鬼推磨,公子出手豪绰,若是想打听自然能知道小姐的住处。”
“也是哦。”
纪梦舒完全游离在两人的对话之外,一门心思的写信,给一个外男写信,要怎么写?
思绪良久,簪花小楷盈盈落下,信写的不多,仅仅只有一张,不过信的最末尾处倒是画了一只正在吃着青草的小兔子。
纪梦舒活了两世,这么多年,也只有深闺时给几位闺中密友写写信,抒发一下牢骚,实在不知和外男写信应是什么语气。于是就了了洒洒写了三言两语,示意宁容璋若是想要在京城开胭脂铺自然时可以的,不用来问她,最后顺手保持着多年的习惯,在信的末尾处画了一只吃着青草的兔子。
大功告成。
殊不知宁容璋在看到信的时候,笑的像个...用他部下的话来说,就是笑的像个发情的猴。
将事情安排妥当,黑衣人收拾好了信件,便转身隐没在黑暗中了。纪梦舒捏着毛笔怔怔的想,将胭脂铺开到京城,意思是说,宁容璋会来京城吗?
可是他是王爷,不在自己的封地呆着,无诏擅自入京的话,只怕会被太后和宁怀暄抓到把柄,宁容璋现下羽翼未丰,他冒什么险?
仓皇的担忧纷纷扰扰的涌进心房,纪梦舒简直都要被自己这忧虑的心思吓了一大跳。
宁容璋是宁容璋,她是她。本就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又为什么过多的担心一个不相干的人。
纵然扳倒宁怀暄和刘花朝需要助力,但也不是非要不可,就算没有宁容璋,她也相信,自己仍旧可以让他们两个人偿命。
若是宁容璋真的有本事的话,今世群雄争王,她倒也不是不能帮帮他。
前世她死的太早,扶持刘花朝的孩子登基之后,也不知身处西疆的长佑王是何准备?
前世定然是同今世一般,长佑王或许野心勃勃,或许会出其不意的攻入皇城,但不管怎么说,她都不曾知道。
不过她只要宁怀暄和刘花朝偿命,只要纪家完好,至于皇位,她本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