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过来,活下去!
脑海反复响起这句话,小胖阿姨常说:都给我好好睡觉,不许闹!明天有慰问团要来,大家早点搞卫生,咱都快断粮了……
不知过了多久,禾必火悠悠醒来,第一眼就看见络腮胡,“我操,宋老刀,是你……”
宋老刀用力将他按回床上,咧嘴笑道:“别怕,我可是个好人,是去匪帮的卧底。”
原来在煤矿周边常有马匪劫掠,扰乱城邦秩序。
这伙马匪流动性强,没有固定山寨,呼啸而聚,事了则散。城卫军多次围剿无功而返。
因此特地让宋老刀等人混入匪帮探查消息,当晚便兵分几路全歼马匪,并顺手救下禾必火。
“我事先声明啊,是小姐要救你。如果是我,英雄当然要救美女,男子嘛,就他马拉倒吧……”
说到这里,他还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看禾必火。
禾必火不由打个冷颤,下意识扒拉被子遮掩身体。
这个世界都是什么人呀……
宋老刀却完全不理他的反应,一屁股坐在床沿问道:“我一直守在床边等你清醒,知道为什么吗?”
禾必火实在绷不住,用被子卷住身体往后靠在墙上,“那个,为什么……”
宋老刀瞪大眼睛看着他道:“当晚,一刀朝你捅去,而你连眼皮都没眨一下,真不怕死?你不怕变成醒酒的酸辣汤?”
“原来是这事呀,有话就好好说嘛……”
禾必火松口气道:“生死由命,这有什么好怕的。”
“别扯蛋,你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回答!”
禾必火见他这态度,也立马认真起来,“宋老刀,死,就是这个世界有你,而你眼里却没世界。我是死过一次的人,所以看谁都是一坨垃圾。我不怕死,更不怕你!”
“哈哈哈,我赢了!”
宋老刀并没有在意成为禾必火口中的拉垃圾,而是喜开颜笑,从床沿蹦起来,激动的拍着手,像个小孩子。
与此同时,门外传来几声哀叹。
宋老刀突然丢下懵逼的禾必火,拨腿而出,边跑边喊:“老子早说过,这小子就是有种,绝不是被吓傻!你们输了,快给钱……”
这个房间很狭窄,没有窗户。
桌上的不是油盏或蜡烛,而是精致的珠灯。它由六颗黄豆大小的夜明珠组成,光线柔和亮度适中。
禾必火心中感慨,夜明珠虽然小如黄豆,但亦是百金之价,富贵人家也视若珍宝,可在这只能充为台灯,难道老子闯入黄金之国啦?
弱弱问一句,这里还有温柔乡吗?
……
“吱呀”
宋老刀用屁股顶开门,倒退着进来,招呼道:“饿了吧?来,一人一碗。”
碗里是满满的面条,还有几片油亮亮的红烧肉。
宋老刀拿起葫芦,闷一口,然后又往汤面里倒些酒。
“我就好这一口,来点?”
他将葫芦向一推,然后捧起海碗稀里哗啦吃起来。
宋老刀吸几口面条,见禾必火没动筷子,皱眉道:“怎的,还怕老子给你下毒?”
“别误会,我见这汤面里还有红烧肉,油水这么足,你不吃消食丸?”
“哦,凡人。没有坐过青鸾飞船吧?咱现在就在船上,准备回兲空之城呢。过天地之界就属于神界地盘。有神族灵气,用不着熵药。快吃面,凉了坨成糊糊。一会吃完,再带你到甲板上转转。”
禾必火低头嗦面,吱唔回应道:“知道,知道,兲空之城嘛,王八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