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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厂长办公室出来后,文峰就找到了汪厂长的秘书小李。
似乎早就交代过,等文峰把领钱的事情一说,小李果断带上文峰,直奔财务。
来到财务之后,会计开始跟文峰一笔一笔的算钱。
是的,一笔一笔,因为文峰不光是剧本的稿酬,还有作曲跟作词的钱。
“《牧马人》的剧本费,1000元整。
主题曲《鸿雁》,作曲费400元,作词费100元,总共500元整。
插曲《火红的萨日朗》,作曲费400元,作词费100元,总共500元整。
插曲《世界这么大还是遇见你》,作曲费300元,作词费100元,总共400元整。
插曲《安和桥》,作曲费300元整。
插曲《马场》(《边境》的改名版),作曲费300元整。
一共是3000元整!”
听到这个数,饶是文峰早有准备,也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好家伙,居然有这么多钱。
1979年的3000元啊,真的好多钱!
而且真正的大头,居然不是剧本,而是他给剧本制作的歌曲。
虽然单独一首歌的酬劳都不如剧本,但加起来就多很多了。
没错,文峰给剧本创作的歌曲,全都被北影厂一并收了,价格给的也非常优惠。
实际上,来北影厂住招待所期间,他也不是闲着啥事儿不干,也打听了不少事情。
就比如稿酬这个他最关心的事情,早就跟苏叔阳等人打听清楚了。
原来,电影厂的稿酬,跟报社杂志社之类的,不是一个系统的,所以不按照1977年的试行出版稿酬的规定来,基本都是电影厂自己说了算。
只是这个电影厂自己说了算,也不是想给多少给多少,也有参照物,比照的是六零年到六六年之间的规矩。
早在六十年代,或者说六零年到六六年之间的阶段,电影剧本的稿酬就已经很高了,当时一个长故事片的剧本,最低两千元一本,高的能拿到六千元一本。
六六年之前的电影配乐也很大气,作曲普遍是300到800元之间一首,作词是50元到150元之间一首。
比如写出《英雄赞歌》的刘炽,他作为这首歌的作曲家,当年据说就拿了八百元的编曲费,写出《英雄赞歌》这首歌的歌词的公木,据说拿了两百元,都是长影厂给的。
就是说为了《英雄赞歌》这个歌曲,长影厂一共支付了一千元。
那可是六十年代!
当然,现在情况不同,也不能完全比照六六年之前的规矩。
目前看来,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总起来说,电影配乐的费用整体上,是有所降低的。
因此,汪厂长给文峰的剧本费,最终给了个1000元的定价,这个定价是在合理范围内的最高价了,再高,就有人说闲话了。
配乐的标准嘛,此时还没有相关政策,也没有相关的酬劳标准,一切都是看电影厂的意思,也就是汪洋的意思。
这时期的电影配乐人,收入大概是这样:
知名作曲家,普遍是一首曲子300元到500元之间。
知名作词家,普遍是一首歌词50元到100元之间。
文峰虽然名不见经传,没有名气加成,但给出的歌是真的好听,听过的都说好,所以汪洋就乾纲独断,给他定了个高价。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个汪厂长没明说,但有心人都心知肚明的原因。
那就是要用高价拴住文峰。
因为文峰不是北影厂的人,是中青报的人,属于自由创作者,不受北影厂约束。
万一文峰不高兴了,不让北影厂拍他的剧本了,又要去上影厂,那可就糟糕了。
上影厂现在确实厉害,也是北影厂最大的劲敌。
所以,先砸钱,把文峰这个小年轻砸晕乎了,他也就不会再想着跑路了。
也正因为这样,他们才给了文峰一个高价,还早早就给钱。
相对来说,剧本费这个东西很难随便提价,那就多在作曲上面下文章。
作曲的酬劳,此时完全没有固定标准,多给点不要紧。
你要不服,有本事你去作曲作词啊!
要知道,现在的大陆,能写出好小说好剧本的人不少,但能作出好曲好词的人,可真的是凤毛麟角。
因此,某种程度上讲,此时的国内,作曲家的稀缺性大于作词家,作词家的稀缺性又大于诗人,然后才是什么小说家、编剧之类的。
从这个角度讲,哪怕文峰的剧本不行,就冲他能写出那五首好歌的情况下,也不能放过他!
甚至是,一向重视人才的汪洋,已经在琢磨怎么挖墙脚,把文峰从中青报挖来北影了。
事实上,汪洋这个厂长确实很注重人才,比如刘小庆,就是他当年花八万块挖过来的。
还有张金玲和李秀明。
她俩当初刚进入电影行业的时候,也不是北影的,同样是因为汪洋看上了她们,费尽心机挖过来的。
果不其然,就在文峰在财务室,为即将到手的钞票而咋舌的时候。
北影厂的厂长办公室里,汪洋正站在窗口前,一手夹烟,一脸悠然的望向窗外。
烟雾缭绕中,汪洋的嘴角突然上翘。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如此大将之材,必须要留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