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探案 之 走失的尸体 第四章
“你是怎么成为电台明星的?”红发的陌生人问内尔。
杰克心想,成为电台明星的一个坏处就是,每个人都会问你是如何成为这样的。
内尔微微地笑了笑,说道:“嗯,我在加州的小镇长大,那里抚养了我,以前我在小镇的唱诗班里唱歌,然后有一天……”
“见鬼,”奥斯卡咆哮道,“杰克就不能给你编个比这更好的故事吗?”
“他编了,”约翰·圣约翰冷漠地说,“事实上,编了好几个。你为什么不把真实的故事写出来呢?”
杰克笑了笑说:“我可能会写”,但他想知道如果真的写了会发生什么。内尔是一个廉价娱乐场所里一个五流表演者的女儿。住在一个只有一个房间的地下室公寓里,甚至在公立学校上学的那些年几年,每当她母亲有“客人”时,她就会被赶到附近的电影院去,这就是她的童年和教育。
“你是怎么进入演艺圈的?”红发陌生人继续追问。
内尔直视他的眼睛,告诉他自己就出生在后台,六岁时就开始扮演小伊娃。红发陌生人看起来很感兴趣但又有些怀疑。杰克记得内尔在十二岁时被一个巡回药品推销展的老板收养了。他看过她那时的照片:一个瘦削的、颇具吸引力的、腿长的孩子,一头卷发,一双巨大而渴望的眼睛。两年后,她谎称自己十六岁,加入了一个二流脱衣舞剧团的合唱队。
从那里到内尔·布朗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杰克深深地叹了口气,又点了一杯黑麦威士忌,心想如果这个谋杀案的故事被错误地报道了,内尔就会立刻回到那个二流的脱衣舞剧团的合唱队里去。
“我们别谈我了,”内尔对红发陌生人说,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神朦胧。“让我们谈谈你吧。”
内尔的朋友们欢呼,陌生人则陷入了沮丧的沉默。
“事实上,”奥斯卡·杰普森说,“内尔十七岁时,就已经是一名电影临时演员了,这就是一切的开始。”
他没有提到的是,内尔十七岁时,她的生活中已经包括了或多或少五年左右的可疑的演艺生涯,和一段在她丈夫与警方交火后突然结束的婚姻。但这位好奇的陌生人似乎很满足。
约翰·圣约翰选择在这个特别的时刻问道:“内尔,你找到你的剧本了吗?”
内尔花了好几分钟,讨论那个在广播前可能从演播室偷走她剧本的某某人,这迫使她不得不在最后一刻启用另一个剧本。她暗示说,任何会做这种事的人的母亲都是那种,目不识丁、肮脏不堪、而且未婚而孕的那种人。
红发陌生人看起来有点吃惊。
约翰·圣约翰微微抬起左眉,嘟囔了几句关于把剧本留在演播室里是不可原谅的粗心大意。杰克想冲上去,问候他那苍白的头发的发缝,是想请建筑师分开还是想请会计师分开,但他忍住了冲动。
有人又叫了一轮酒。
化了浓妆的棕发女子倾身越过桌子问道:“布朗小姐,你以前是不是和迪克·戴顿的乐队一起唱过歌么?”
内尔点了点头。“差不多唱了一年。我就是在那时遇到杰克的,他当时是戴顿的经纪人。戴顿很出色,我也很出色,所以我们分道扬镳了。”
麦克伍兹打破了他惯常的忧郁沉默。“十八个月前,我已经准备好让内尔在合同上签字了。她自己的节目,她自己的名字作为头条,每周有足够的钱可以噎死一匹马。然后她就去结婚了。”他悲伤地看着他的杯子。
杰克纳闷为何这么这些代理公司的客户经理,看起来都像是遭遇了某种巨大的人生悲剧。在他所知的乔·麦克伍兹的生活中,唯一真正的悲剧是,宠爱他的那位赞助商,戈德曼老爹喜欢钓鱼,而麦克伍兹不喜欢。
红发陌生人悄悄地对他耳语道:“布朗小姐结婚了?”
杰克点了点头。“亨利·吉布森·吉福德。”
陌生人的眼神变得赞赏起来。“社交界的百万富翁。我知道他是谁。”
“他不再是百万富翁了,”杰克提醒他。
陌生人看起来若有所思。“有六十岁了吧?”
“人老心不老,”杰克说,希望这个人能走开。
“在谈论图茨吗?”奥斯卡·杰普森友好地问,他胖乎乎的手从蓝衣女郎的胳膊上挪开了。
杰克点了点头,希望红发陌生人能和奥斯卡聊上。
“芝加哥城里他这个年纪或任何年纪里最帅的男人,”他听到奥斯卡喃喃自语。“全美国穿着最考究的男人,文明世界中保养得最好的白发和胡子。”
杰克回忆起一个眼神明亮、容光焕发的形象,内尔向他透露过,亨利(尽管那时她就已经叫他图茨了)非常温柔,她非常爱他。当然,她是为了他的钱才嫁给他的。不这样做她才是傻瓜,不是吗?但他真是个温顺的人。即使他身无分文,她也会想嫁给他。杰克当时告诉她,她能编出最甜蜜的故事。
奥斯卡向红发陌生人解释说,如果不是因为吉福德和他的公司破产让图茨除了背上的衬衫和抵押贷款外一无所有的话,内尔可能永远也不会回到广播界。
“但是亨利·吉布森·吉福德在破产后不是疯了吗?”红胡子的陌生人用几乎两街区外都能听见的耳语问道。当他最后说到“疯”字的时候,有三个人设法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