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好气道:“我就喜欢当流浪汉怎么了,我都当了三年流浪汉,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就不劳烦需要流浪汉救命的斯塔克先生了!”
当着小辣椒的面,展白还是克制的,没有喊出“屎大颗”这个外号。
他可不是托尼·斯塔克,在大庭广众之下喊他外号,导致“功夫小子”这名头传遍了校园。
不就是当年入学时他还没发育,个头小,力气不够,只能靠技巧对付那些先霸凌他的家伙。
被斯塔克撞见一次,就有了这个外号。
但展白一点都不喜欢,这一点都不符合中国人低调的行事准则。
“哼!不可理喻!哈皮,开车!”
斯塔克生气了,让司机哈皮·霍根开车离开。
他不想再搭理这个讨厌的白·展。(美式读法)
“好的,先生,现在去医院吗?”哈皮一边开车,一边询问道。
斯塔克不解:“去医院干什么?”
“你一脸的淤青……”
“不需要,白那小子说了,回家煮两个鸡蛋,拿纱布裹着在伤口附近滚一滚就消肿了。”
小辣椒听着两人这随意的对话,头都大了。
她忍不住问:“先生,你确定这种奇怪的方式能有效?”
“放心吧。白那小子虽然讨厌了点,但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骗我,他会的东西多了去了,他可是神奇的东方人。”
斯塔克自然是相信展白的,两人在学校里虽然不对付,但却认可彼此的实力和人品。
加上父母相似的遭遇,他对“白”这小子有莫名的信任感。
再说了,淤青不是什么重伤,哪怕不做处理也能慢慢消肿,只是恢复时间慢而已。
西方人也会用冰敷来消肿,与热敷异曲同工。
只不过身份到了斯塔克这种地步,哪怕一点小伤,身边的人都喜欢大惊小怪罢了。
当斯塔克的加长林肯消失在视线里,展白有点后悔了。
他后悔没拉得下脸面问斯塔克借点钱花花。
下次见面就不知道是何时了,毕竟斯塔克现在住在洛杉矶,可没住在纽约,现在估计已经去机场了吧。
昨晚能在纽约遇到他,完全是巧合。
错过这次见面,下次估计得斯塔克从阿富汗逃出生天才有机会再见面了。
展白曾经的家不在曼哈顿,而是在布朗克斯。
恰好,他父母的墓地也在布朗克斯。
按理说,他直接前往布朗克斯区正好。
可展白想要祭拜一下自己的父母,需要元宝蜡烛,就必须去一下曼哈顿南城区的唐人街才能买到。
但展白身上现在一分钱都没有,他必须挣个外快再说。
来到曼哈顿的时代广场,附近有大量的写字楼,展白打算用流浪时学的技能,在这里挣一笔外快。
很快,展白从几位他挑选出来的尖酸刻薄的“成功人士”身上,“借”走了他们的钱包。
收获竟然不菲,四个钱包加起来,居然有7000多美元。
真是大丰收啊!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不劳而获了。
将其中一个行为最恶劣的人的证件拿出来塞进自己口袋,展白将四个钱包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里,方便失主找寻。
他则带着钱,朝曼哈顿南区的唐人街行去。